无证驾驶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危及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可总有人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却依旧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案情回顾:深夜高速执勤,当场查获无证驾驶
2026年5月3日23时,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执勤巡查工作中,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异常,随即依法将其拦停检查,当场查获一起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民警全面核查确认,驾驶人诸葛某辉为广西阳朔籍,2007年8月出生,系在校学生,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据诸葛某辉交代,5月3日19时许,他通过门禁密码进入朋友家中,看到朋友在睡觉,一时贪玩冲动,便私自拿走车钥匙,驾驶朋友的车辆从灵川经国道驶入高速,计划前往荔浦。同行的乘车人员唐某棋,同样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质,全程未对这一危险行为加以制止。
面对民警的询问,诸葛某辉坦言,自己明知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却抱着侥幸心理,只想着出门游玩,完全没有考虑潜在的严重后果,直到被查获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危险。
依法处理:严肃批评教育 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5月4日15时,诸葛某辉在家属陪同下,主动前往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接受处理。
办案民警首先对诸葛某辉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结合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上高速的违法性与致命危害,让其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随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安全警示:无证驾驶隐患重重 事关生命切勿侥幸
未经过系统驾驶技能培训、缺乏完备交通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人员,无证驾车上路无异于“移动杀手”,安全隐患极大:
1、驾驶技能不足,应急处置能力薄弱:高速公路车速快、路况复杂,遇到突发情况极易因紧张慌乱操作失当,轻则剐蹭碰撞,重则诱发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2、法律意识淡薄,漠视交通法律法规:部分青年群体盲目追求刺激、攀比跟风,对无证驾驶的违法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把任性驾车当作“时髦”,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极易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3、牵连多方安全,法律责任难以规避:无证驾驶一旦引发事故,不仅自身安全无法保障,同车人员、路面过往车辆及行人都将蒙受生命与财产损失。驾驶人还需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追责。
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法定年龄,通过正规驾考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上路既是法律底线,更是安全底线。切勿因一时贪玩、追求刺激触碰法律红线,冲动行事害人害己。
同时提醒广大车主及市民,务必妥善保管车辆钥匙、门禁密码等物品,严防车辆被他人私自开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抵制无证驾驶、违法上高速等各类交通陋习,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陈如凯
内容来源:桂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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