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相关圈子里,钱塘江一直有着“钓鱼佬天堂”的美誉。作为浙江省的母亲河,它的江面开阔,鱼类丰富,从常见的鲫鱼、鳊鱼,到颇具挑战性的七星鲈鱼和野生鳗鱼,总能给守候在江边或者江心的钓友们带来惊喜。而在我这个菜鸟眼里,也始终对那些能在禁渔期还坐船“跑”到江里去体验海钓的老手充满了羡慕和赤裸裸的嫉妒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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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外地人可能不清楚,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钱塘江流域会进入长达四个月的禁渔期,按惯例,很多地方肯定是禁止垂钓的。但杭州的管理确实人性化,既往在禁渔红线上给普通老百姓留下了一扇窗,即“钱塘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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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人自然能品出味来,这说明只要你是拿着手竿或抛竿,站在江边的非禁钓区域(如码头、桥梁等危险或禁止区域除外)纯粹为了娱乐,法律是允许的,并不违规。而这也体现出钱塘江及相关管理部门对广大钓鱼人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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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海钓”这方面,因为心存疑惑,所以曾在网上做足功课,其实在我看来也还是有点风险的:钱塘江是流向东海的,下游段虽然江面宽阔,但在杭州段(如钱塘区、萧山段)在法律属性上仍属于内陆水域,而非海洋。除非船只驶过宁波舟山区域的明确海陆分界线,否则所谓的“海钓”依然适用《渔业法》及钱塘江禁渔规定。在浙江内陆水域,禁渔期内利用船舶进行垂钓,往往会被认定为变相的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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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样的风险主要还是来源于“不自觉”,毕竟随船一不小心就会携带钓具进入禁渔水域,然后进行带有商业性质的“体验式捕捞”。而这种行为极易被渔政部门认定为“生产性捕捞”。就算用的是竿,但由于船只的作业效率远高于岸钓,且容易涉及多钩、延绳钓等违规钓具,所以在现实的执法实践中无疑也会成为被重点监管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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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我在清晨到钱塘江边遛车和拍照的过程中,确实会发现一些疑似“擦边”的行为,不过毕竟隔了几百米,通过长焦也看不太清,所以大多时候一笑而过。再遥想到不远处江鲜市场堪称高昂的“鱼获”价格,不禁摇摇头:“野生的确实是能赚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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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总的来说,无论吊在钱塘江边的小渔船还是漂泊在江心的海钓者,在我眼里都只是路过的风景罢了,如果你也对这些内容感兴趣,大可以清晨出发,沿着江堤逛逛,肯定能遇见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