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11日讯(记者 郭一鹏) 有个段子曾盛行一时,说的是司机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后,当面又喝一瓶,交警就没辙了,因为无法确定开车时他到底喝没喝酒。现在已经是2026年了,居然还有司机相信这样的段子,这不,上海一名司机这样做了,结果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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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晨报报道,前不久,上海浦东公安分局交管支队民警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准备拦下司机李某,因其白天曾饮酒,担心被查出酒驾,便萌生逃避想法。为规避检查,李某随即驾车驶向附近停车场,将车辆熄火后,他立刻拿出随身携带的白酒,当场猛灌几口。执勤交警发现异常后迅速上前处置,李某表示自己是停车后才喝的酒。随后,民警依法对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超标。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李某被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在问及为何民警当场后还喝酒时,李某称,自己下了车喝的酒,不能算酒驾。民警当即告知,法律已经明确了,就是按照后面那次喝酒以后的血检结果为准。

李某表示,他错误的认为,只要被拦停后再饮酒,公安机关就无法判断他驾车时是否饮过酒,于是企图在交警检查时当场饮酒,以此逃避法律追责。最终,警方认定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故意饮酒,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实际上,司机类似的行为近几年也发生过,像成都一名张姓男子酒后驾车与另一辆车发生剐蹭,双方协商未果,对方遂报警。张某见酒驾事实即将败露,想到网上段子,于是买了两罐啤酒,并把喝剩下的啤酒倒在停车的路面上。交警到达现场后,张某一直强调自己是停车后才喝的酒。经检测,事发时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4.1mg/100ml。法院开庭审理张某被控危险驾驶罪案,张某坚决辩称自己“驾车在先,饮酒在后”。

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再次饮酒,其血液酒精含量已达醉酒标准,应认定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惩罚。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且明知他人报警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再次饮酒,依法从重处罚。结合其当庭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事实上,在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中,对此有明确且具有针对性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提取血液样本前故意饮酒的,可以以查获后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此外,《意见》第十条明确列举了十五种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其中,第十一项即为“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在交警面前故意喝酒以干扰检测,明显属于逃避、阻碍依法检查的行为。因此,一旦被认定为醉驾,行为人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所以,若当真相信了网上的段子并效仿,不仅无法掩盖之前的酒驾事实,反而会直接导致以更高的酒精含量数值作为定罪依据,并可能因为“逃避、阻碍检查”受到从重处理。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