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婕
它向全社会释放了一个清晰而坚定的信号: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绿色发展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标志着由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又一里程碑。
考核办法的出台,绝非简单的“考核科目”更名,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考核办法的实施将是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之后,又一推动绿色发展的“指挥棒”。它不仅为美丽中国建设拧紧制度“增压阀”,更以刚性的约束,校准地方发展的政绩观。
这次考核机制的“迭代升级”,让“指挥棒”的指向更加精准。回首过往,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主要聚焦于突出环境问题的“去存量”。此次出台的考核办法,视野更宽、维度更广、要求更高。从大气环境、水和海洋生态环境、土壤生态环境等的“治标”之战,到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治本”之策;从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到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再到群众满意程度,无不涵盖其中。这意味着,评价标准不仅仅由环境监测数据说了算,更要看是否真正走上了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看蓝天白云是否真正成为老百姓身边的常态。
这一考核机制更重民生导向,让“指挥棒”聚焦民生福祉。将“群众满意程度”作为五大核心考核内容之一,是考核办法中一个突出的亮点。环境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水质清不清,百姓感受最直接。以群众满意程度为标准,引导各地政府关注并解决黑臭水体、噪声油烟等群众身边的问题,让美丽中国建设的成果实实在在地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这一刚性约束的“制度牙齿”,让“指挥棒”的作用更加有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动真格”。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结果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并明确划定“红线”——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者特别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良好”及以上。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真正融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并转化为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行动。
“十五五”时期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在这个历史节点上,考核办法的出台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它向全社会释放了一个清晰而坚定的信号: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绿色发展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不仅是对各地党委政府的约束,更是对全社会的庄严承诺。
考核是“风向标”,更是“助推器”。各地当以此为契机,拿出“赶考”姿态。既要“考”出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更要“考”出发展方式的全方位变革。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绘就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新画卷,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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