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为及时发布权威声音,增进公众对政策文件的理解和认同,推动政策顺利落地落实,5月12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通气会对《通知》进行详细解读。
殡葬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处长杨丽介绍,《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针对殡仪服务、安葬服务、丧葬用品环节存在的收费不规范等问题,按照分类完善收费政策、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强化收费协同监管的总体思路,通过创新建立“三张清单”(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非基础项目清单、收费目录清单),分类采取“三种管理方式”(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参考区间、进销差率),健全完善“三项制度”(收费定期评估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服务收费公示制度),促进殡葬服务合理定价、规范收费。
《通知》明确,殡葬服务分为殡仪服务和安葬服务两类。
《通知》将殡仪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在国家明确的5项基础上,四川增加遗体整容、遗体防腐2项作为基础项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仪服务需求。各市(州)民政部门据此建立本地全口径收费目录清单,列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具体服务内容等,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此外,通过建立服务和收费“白名单”的形式,清清楚楚告诉群众能收哪些费用、对应的服务是什么、收费标准是多少,为殡仪服务收费设立明确边界,既尊重各地风俗习惯、满足群众合理需求,又避免服务机构通过巧立名目违规收费。
对安葬服务,明确收费项目仅限于墓位(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生态安葬费三项,同时区分殡葬服务机构性质完善收费管理方式。在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方面,明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权限,提出制定殡葬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的主要原则、程序要求、基本依据、参考因素等,同时提出我省殡仪馆销售丧葬用品进销差率高限不得超过30%。在殡葬服务综合监管方面,通过建立定期评估、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等制度性要求,要求各地强化殡葬服务收费公示,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定期评估收费政策实施情况并及时调整优化。同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殡葬服务收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为切实减轻群众治丧负担,四川还推出了一系列惠民举措。四川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安亮介绍,为引导更多的逝者家庭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全省已有123个县(市、区)出台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家庭给予1000元—3000元一次性奖补。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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