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闯入自然保护区徒步游玩!洱源查处12名违规进山人员,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为严守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违规进山、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切实守护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与区域生态安全,近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在罗坪鸟吊山巡护管控行动中,依法查处许某训等12名未经审批擅自进入保护区管控区的违规人员,以严格执法守护绿水青山,以案为鉴敲响生态保护警钟。
2026年5月9日,在开展卡点值守、山林巡查及生态隐患排查时,于重点管控区域现场查获该批违规人员。经核查,事发地原为罗坪鸟吊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经整合优化后,已划定为云南洱源罗坪鸟吊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属严格封闭管控、非特殊审批严禁进入的核心保护区域。
经查,12名涉事人员来自洱源本地、祥云、大理及重庆、广东、吉林等多地,为私自徒步游玩,刻意绕行管护卡口,在未办理准入审批手续、未获保护区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闯入核心管控区。现场排查确认,该批人员未实施猎捕野生动物、损毁林木植被、野外用火、露营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经依法认定,许某训等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26年新版)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及《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次查处,是洱源县强化自然保护区常态化巡护、严打生态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将持续加密重点区域巡护频次、严控管护卡口,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对擅自进入、破坏植被、非法狩猎、违规用火等行为从严查处。同时依托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保护区管理规定,共筑洱源生态安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防线。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自然保护区是生态保护核心阵地,核心区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切勿心存侥幸擅自进山徒步、游玩,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危及自身安全,携手守护绿水青山与生态家园。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轻信、参加“黑领队”“黑向导”在网络平台发布的登山徒步招募活动,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对非法入山行为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2-5122937。
来源: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
第三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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