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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 本刊记者 常翔宇

春风送暖,万物勃发。

4月20日,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惩罚性赔偿解释》)及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5.26万件,审结53.96万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万人,同比增长6.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首次全面、系统地明确服务科技创新的98项司法举措”“中国法院66篇裁判文书新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法律与条约数据库(WIPO Lex)”……亮眼的数据、重磅的文件、鲜活的案例,共同勾勒出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创新、护航发展的生动图景。

近年来,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以制度建设“增激励”、以法律实施“强保护”,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01

为新质生产力注入司法动能

发展新质生产力,关键是要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加强‘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建设,目前入库技术专家已达1327人,主要技术领域全覆盖,技术事实认定的科学性水平不断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

一起典型案例,就是一次司法导向的清晰传递。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案例四“张某等十四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是涉及前沿技术商业秘密保护的典型案例。

该案中,张某从上海海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某公司”)射频芯片开发部门离职后,设立尊某通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上海尊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尊某公司”)。公司设立前后,张某拉拢当时在海某公司工作的周某等4人加入尊某公司,上述人员共同商议后,决定研发与海某公司同类型的芯片。高某等7人明知海某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仍于离职前后自行或者勾结海某公司其他员工获取海某公司技术信息用于尊某公司芯片研发。赵某某、屠某某任职海某公司期间,也应尊某公司要求,向其提供了海某公司的技术信息。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14名被告人均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并判处相应刑罚。

这是人民法院强化科技创新保护、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人民法院切实找准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在规范中创新、创新中发展。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山东省科技厅举办“千名科技工作者、企业家观摩百场庭审”活动,吸引来自科技创新企业、科研院所的创新主体超1500人次参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加强协同保护的若干措施,为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和不锈钢研发生产基地、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核心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5.26万件,审结53.96万件。其中,审结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4万件。

此外,面对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新兴领域带来的司法新挑战,人民法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2025年,全国法院妥善审理涉AI生成内容、AI模型参数等前沿民事案件;审结涉数据权属和交易纠纷案件908件,同比增长25.6%。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六中,浙江慢某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慢某公司”)等被告通过比价插件,获取浙江淘某网络有限公司与浙江天某网络有限公司共同运营的某电子商务平台商品数据,并在慢某公司自有平台上有偿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各被告利用技术手段大量爬取涉案商品数据,对该平台的安保风控机制造成妨碍,还侵犯了部分普通消费者的隐私,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各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并消除影响。

“该案所确立的裁判思路,对于引导经营主体形成规范的数据利用预期、促进数据资源在安全前提下有序流通,进而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讲席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如是评价。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起草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努力推动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明确数据纠纷案件统一由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审理,发布指导性案例,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依法审理‘爬取网络平台数据’不正当竞争案,明晰数据合法获取后合理使用的边界。”陶凯元说。

02

服务品牌强国建设

加强商标司法保护,是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大力提振消费、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一中,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涉案“乔治勋爵的悲剧”商标使用在香水等商品上能够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具有显著特征,进一步厘清了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

“本案判决确定的裁判标准很好地平衡了公共领域保留与品牌创新私权保障之间的关系,为依法科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提供了指引。”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杜颖表示。

侵权假冒是品牌发展的“毒瘤”,人民法院坚持全链条打击,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商标民事侵权一审案件11.53万件、刑事犯罪一审案件8033件,对攀附搭车、制假售假等行为重拳出击,彰显了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的坚定决心。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三中,周某某等被告低价收购二手交换机设备及部件,经翻新后,贴上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冒充全新产品销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行为属于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在刑事处罚基础上,依法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被告连带赔偿2000万元并支付合理开支10万元。

“本案明确了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具体要件、惩罚性赔偿基数和倍数确定所要考虑的具体因素,以及在民刑交叉案件中惩罚性赔偿金额的确定与刑事罚金之间的关系,体现了以惩罚性赔偿威慑情节严重的故意侵害商标权行为,并对权利人进行充分救济的司法精神,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价值。”杜颖表示。

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同时,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引导权利人依法使用商标,发挥商标的识别功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在抚松县人参协会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推动构建“抚松人参”地理标志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将司法行政协同保护落到实处;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地理标志及品牌司法保护”主题研讨会,与高校专家、企业及行业协会代表围绕当地地理标志、品牌司法保护交流研讨,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一项项务实举措为建设品牌强国提供了强大助力。

03

以司法激活文化活力

著作权是文化创新的法治保障,保护著作权就是保护文化创造力。

2025年以来,人民法院准确把握作品认定标准,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和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加大对文化创作者权益保护,促进作品传播利用。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著作权民事一审案件25.64万件。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九中,某出版公司发现,粟某某在某信息公司运营某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销售的所有该公司出版图书的电子书均为盗版,便多次向某信息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采取封店等措施。沟通无果后,某出版公司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粟某某赔偿某出版公司经济损失及支付合理开支共计2000元;某信息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某信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对电商平台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阐释,为压实电商平台责任提供了实践样本,对于网络平台治理具有积极的探索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姚欢庆表示。

为推进著作权纠纷源头化解,人民法院加强数字法院建设成果运用,在全国法院推广应用“版权AI智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年底,“版权AI智审”平台共受理全国262家法院溯源查重申请17542件,有效查重率达69.1%,显著降低了权利人维权取证难度,有效防范了虚假诉讼,实现图片类著作权纠纷的源头预防。

04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人民法院坚持反垄断司法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依法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达27件,发布共享电单车行政垄断案、甲醛销售市场横向垄断协议案等典型案例,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陶凯元介绍。

近年来,各地法院准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提升反垄断司法工作水平,依法规制垄断行为,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激发市场竞争活力,不断促进创新要素深度融合、创新资源有效配置。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两大电商企业“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引导双方互联互利、共促消费,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某地就共享电单车设定特许经营权并授予特定公司,法院审理认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依法判令撤销……一次次依法判决,为加快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强大助力。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八中,柴某某借助温某某实名注册的账号“柴某怼”,在多个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不断发布涉及河南省许昌市胖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胖某公司”)盈利模式、产品质量、企业商誉的视频,对胖某公司及该公司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于某某进行恶意抹黑诋毁,并借机吸粉引流带货,为其关联企业营造竞争优势。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视频,在视频账号发布致歉声明,赔偿胖某公司、于某某经济损失及支付合理开支共计260万元。

“本案判决旗帜鲜明地支持诚信经营,有效遏制‘以诋毁博流量、以造谣谋利益’的歪风邪气,有利于引导经营主体回归品质提升、诚信经营的正道,对于净化网络空间、维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彭学龙表示。

“人民法院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有效惩治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行为,依法审理‘恶意挖角’等不正当竞争案,净化市场竞争生态,有效规制‘内卷式’竞争。”陶凯元表示。据了解,2025年,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不正当竞争民事一审案件10135件,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05

构建完备保护体系

推动知识产权审判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改革创新。

——加强专业审判机构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并批复同意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四川绵阳、广西南宁、河南许昌知识产权法庭,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目前,全国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达33个,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增至589家(包括互联网法院)。

——全面提升审判队伍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审判人才平台”建设,举办全国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培训班,开展跨区域联合培训,持续打造政治坚定、胸怀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健全多元解纷机制。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全国范围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制发《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司法调解工作指引》,推动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实质化解。

翻开《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5年)》,一项项创新举措无不彰显了人民法院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专业审判能力不断提升的担当作为。

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立足高水平对外开放需求,人民法院不断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公信力。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涉外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1066件,同比上升34.1%,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在中国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与此同时,各地法院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中国首批9件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例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案例库发布,向世界贡献中国司法智慧;多地高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有序开展诉调对接,高效化解涉外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会上发布的《实施方案》及《惩罚性赔偿解释》,为长远保护提供了制度指引。

“《实施方案》立足当前国内科技创新加速推进、国际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实际,聚焦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服务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明确了‘十五五’时期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重点。《惩罚性赔偿解释》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实践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统一裁判标准,确保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运用效果,积极营造激励和保障创新的法治环境,促推高质量发展。”陶凯元表示。

从审判体系优化到涉外司法能力提升,从制度规则完善到专业力量强化,人民法院不断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为创新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筑牢了坚实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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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8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90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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