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猗县楚侯乡赵家卓村西一处占用耕地(疑似基本农田)扩建粮食仓储经营场地项目,因审批流程、用地性质等多重问题,引发当地村民的广泛质疑。
据村民述说,涉事项目扩建占地约十亩左右,主体是一家原本从事小麦、玉米批发零售的私营企业。该用地地块由企业与村民私下调整交易获得,目前房体搭建已完成,场面震撼、现处于墙体围建与地面硬化阶段。令人费解的是,楚侯乡相关部门将这一经营性仓储项目的用地审批备案为“设施农业用地”,但无论是在施工现场周边,还是在村委会公示栏上,都均未见到任何与该项目相关的公示信息。
根据相关用地政策,设施农业用地的核心属性是“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该项目明确指向经营性粮食仓储业务,属于商业经营范畴,并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准入条件。更值得关注的是,该项目也并未完成相关“上图入库”的备案流程。按照规定,设施农业用地在乡镇审批备案后,必须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完成“上图入库”,否则在监管和执法层面不予认可,也可能构成违规甚至违法。
此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经营者需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通过村组政务公开等形式,公告设施建设方案和用地条件,内容需涵盖用地单位、项目名称、地点、用途、用地规模等关键信息;备案通过后,还须在用地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标志牌,注明项目核心信息及举报方式。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可能影响备案效力,甚至被认定为违规用地。
从土地保护政策来看,自2020年起,国家明确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即使在一般耕地上建设,且未“上图入库”备案也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而设施农业用地若脱离“直接用于种植、育苗、分拣、晾晒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范畴,转而用于粮食仓储、商业经营等非农用途,还可能被纳入“大棚房”问题的重点整治对象。
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必须坚守“服务农业生产”的底线。楚侯乡这一粮食仓储库扩建项目,在用地性质、审批程序、公示流程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疑点,其合规性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唯有严格遵循政策要求,才能在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切实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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