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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事,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租赁条例》应运而生。

可能很多朋友都好奇,租房合同为啥一定要去备案?备案到底能给我们带来啥实际好处?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一一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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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租赁合同备案?

租赁合同备案,是指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于法定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主管部门确认并记录该租赁行为的法定程序。备案完成后,主管部门会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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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备案有什么好处?

(一)法律保障

1. 备案证明是官方认可的有效证据,发生押金、租金、房屋损坏等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

2. 可有效防止 “一房多租”,已备案合同享有优先效力;

3. 保障“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屋出售后,已备案的租赁合同对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公共服务凭证

1. 承租人可凭备案证明可办理居住证、子女入学、社保、公积金提取等事项,即“租购同权”中所对应的公共服务权益;

2. 企业注册时,可作为合法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

(三)市场监管

1. 核验房源的产权与身份真实性,过滤违法建筑、危房等违规房源;

2. 规范租金、整治 “二房东” 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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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交由租赁机构代为办理,租赁机构每月都会将租赁资料向安康市中心城区房产交易与物业事务中心报送,由中心统一办理。

线下办理:前往安康市中心城区房产交易与物业事务中心,自行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办理。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出租人身份证、承租人身份证、租赁合同,若非本人办理请出具委托书。(所有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均可)

特别提示:租赁合同备案不收取任何手续费或办理费用。如遇收费情况,请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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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合规提示与影响

对个人而言:依据 《住房租赁条例》第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出租人未备案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即未办理备案虽不影响租赁合同本身效力,但租赁行为不受主管部门监管,维权缺少官方凭证,无法享受居住证办理、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配套权益,且如遇相关租赁纠纷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对企业与经济机构而言:根据《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开业信息;

(二)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本企业开业信息、服务规范和标准等;

(三)未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并如实记载相关信息,或者未健全住房租赁信息查验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住房租赁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其经营的租赁住房信息及其变化情况,或者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或者未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租房无小事,备案是大事!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推动租购并举制度落地,一定要主动、及时去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安安心心租房,踏踏实实享受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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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汤小珊

责编:张翡

终审:阮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