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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公示了一批名单

拟认定113家单位为

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公示期为5月11日至5月17日

其中

乐山5家单位入选

全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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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渠道: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保护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反映需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联系电话:028-86703710

邮箱:5299463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