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青浦区发布2则土地征收事项,涉及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和赵巷“城中村”地块边界道路。

近日,青浦区发布了2则土地征收事项,均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土地征收涉及街镇有香花桥街道及赵巷

本次征收地块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本次征收亮点:

以下为本次征收详情:

一、青浦区翰泰路(新园路-华青路)、昭悦路(新业路-新达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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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6〕第22号
位置: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翰泰路(新园路-华青路)、昭悦路(新业路-新达路),东至华青路,西至新园路,北至新业路,南至新达路
用途:道路广场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5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陈桥村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0.00 平方米、建设用地 932.91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932.91 平方米。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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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涉及的两条新建道路行政区划上均归香花桥街道,板块上隶属于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

合计拟征地面积932.91 平方米。

翰泰路规划为东西走向,其东起华青路,西至在建观达路(青安路),本期征地为该道路(新园路-华青路)段。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征收段长约454米,红线宽度16米,为双向2车道,两侧设置专属人行道。

昭悦路规划为南北走向,其南起规划达俊路,北至崧泽大道,本次征地为该道路(新业路-新达路)段。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征收段长约289米,红线宽度16米,为双向2车道,两侧设置专属人行道。

这两条征地道路均围绕57-01住宅地块。

2024年11月,上海盘谷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唯一竞买人如愿以底价(零溢价)总价约9.15亿元摘得57-01地块(盘古云曦),成交楼面价为18000元/平方米。

这是上海盘谷在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板块拿下的第二幅住宅地块

“再下一城”,盘谷以零溢价9.15亿元摘得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地块

二、赵巷商业商务区佳悦路(佳康路-沪青平公路)新建工程南段(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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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6〕第23号
位置:青浦区赵巷镇 北至佳康路,南至沪青平公路
用途:道路广场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36、3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青浦区赵巷镇和睦村2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0.00 平方米、建设用地 2539.89 平方米、未利用地 673.96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3213.85 平方米。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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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巷商业商务区佳悦路(佳康路-沪青平公路)新建工程南段(二期)本次合计拟征地面积 3213.85 平方米。

佳悦路(佳康路-沪青平公路)新建工程,规划南起沪青平公路,北至盈港东路,目前北段(盈港东路至佳康路)已建成通车。本次征收为该道路南段工程,即佳康路至沪青平公路段,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为约674米,红线宽度30米,为双向4车道,两侧设置专属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本次征收段西侧,为正在建设中的奥莱二期,其预计于今年9月试运营。

另外,该道路西侧还有赵巷镇318国道沿线“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即北崧5号社区地块,其四至为东至佳悦路,南至318国道,西至新通波塘,北至庙浜河(详见附图)。

计划本月启动《赵巷镇“城中村”城市设计与控规调整》招标工作。

青浦赵巷镇“城中村”地块功能将有调整,5月启动设计招标

上述地块征收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 按香花桥街道151.50元/平方米 ,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26 年 06 月 12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青浦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 青浦区 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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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解读仅供参考,一切请以官方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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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上海市政府网等
编辑:青浦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