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一个非常魔幻且很火的事情。
整个事件的案情并不复杂,有个河北网友,起初买了三张机票,后来因为时间变动要退机票,就问豆包会不会产生费用,豆包信誓旦旦的说只会扣除5%手续费,还说超出费用由豆包兜底,他不放心就让豆包写“如果出了问题全额赔付”的承诺书,豆包也写了,他就去退改了,结果花了600……
就让豆包给他转账,然后豆包更离谱,不仅认错,还主动出了一份“赔付承诺书”,说全额承担600元损失。接着网友就把微信二维码发给豆包了,豆包说转了,他说没收到,豆包说它没银行卡,不转了,现在这个人要去起诉豆包。
豆包给该网友的承诺:
该网友起诉豆包:
整个事情就是,一个AI,先给你报了个假数据,然后在你追责的时候,伪造了一份它根本没有能力履行的承诺,然后概不负责。
以下是该网友起诉豆包的完整对话经过:
然后很多人也都在讨论,说起诉能不能赢,豆包到底有没有责任。
核心论点就是,AI产生了幻觉,给了你一个错误的信息,你信了,你亏钱了,那这个责任到底谁来负责?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如果这是一个真人干的事情,很明显,就是涉嫌欺诈了。
但恰恰这个行为主体是AI……
AI不是民事主体,这点大家都没争议,它不能签合同,不能承担债务,不能被起诉。
所以这个用户告的不是豆包,是字节跳动,这点上法律逻辑是对的。
但要这位网友想要让字节跳动赔钱,需要在法律上需要证明一件事:就是字节跳动作为服务提供者,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和提示义务?
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生成虚假有害信息。
另外,第九条更加具体: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
这是行政监管层面的义务,没有问题。
但到了民事赔偿层面,法院会更关注一个东西,你有没有在用户界面做过显著提示,告知用户AI生成内容可能不准确,不构成专业建议?
你打开豆包,底部大概率有一行小字: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就是这行字,在司法实践中,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已履行提示义务”。
法院的逻辑可能是,你明知这是AI,AI也告诉你了“仅供参考”,你还拿它的回答当航司官方政策来执行,属于自身注意义务的缺失。
所以,个人猜测这位网友最终会败诉。
这事虽然挺抽象的,但是确实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让AI在日常帮你整理一些文件,写点东西还是可以,但是要上升到帮你在生活工作中做一些重要决策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至少自己要有审核和查验的过程,反复确认后再做决策。因为AI不负责任的几句失误回答如果你真的轻信了,可能会给生活带来巨大的损失和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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