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消防救援局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行动,在排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突出的火灾隐患。为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现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呼吁广大市民和单位以此为戒,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共同筑牢东莞消防安全防线。
▲沙田镇“东莞市凯瑞家居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违规充电,被责令现场整改。
▲万江街道“坝翔路11号坝翔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责令现场整改。
▲横沥镇“恒泉社区中山西路2号恒加日用百货经营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违规充电,被责令现场整改。
▲横沥镇“东莞横沥聚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责令现场整改。
▲横沥镇“横沥镇田头村南环路99号出租屋”:违规占用出租屋首层楼梯间,被责令现场整改。
▲凤岗镇“五联村新塘路二巷6号103菜鸟驿站”: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凤岗镇“竹尾田环村路45号102室健仔车行”: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常平镇“卢屋三联北一路20号泉兴再生资源回收店”: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责令现场整改。
▲常平镇“下墟天鹅湖路102号隆江猪脚饭”: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清溪镇“银兜中路5号102潮发烟酒店”: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责令现场整改。
▲清溪镇“朱屋新村中路13号出租屋”:占用、堵塞疏散通道,被责令现场整改。
▲石龙镇“西湖官厅街九巷8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被责令现场整改。
▲石龙镇“中山东水巷7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责令现场整改。
▲石龙镇“东莞市石龙溪盟食品商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责令现场整改。
▲石排镇“谷吓太和北十一巷16号回收站”:未按规定配置应急照明灯具,被责令限期整改。
▲石排镇“中坑中新路1号104室清舞百货店”: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塘厦镇“杨梅岭巷30号101优信五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责令现场整改。
接下来,东莞消防部门将继续深入摸排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及时将各类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大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或微信关注“东莞消防”公众号通过“隐患投诉”小程序进行举报。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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