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第十八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这是4月28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行集体学习时强调的。这句话的含义很深。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安全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论述“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彰显了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大战略考量。
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常规和非常规公共安全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应急管理是与时间赛跑的“抢夺战”,每一次应急管理都是一场没有演练的“大考”,容不得半点闪失。因此,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把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实践课。
第一,切不可认为“风高浪急”“惊涛骇浪”离我们很远,要自觉增强忧患意识,做好迎战各种风险的思想准备。当今世界充满各种风险挑战,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宁可把形势想得更复杂一点,把挑战看得更严峻一些,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居安思危,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状态紧绷安全这根弦。防范重大风险,关键是要强化风险意识,科学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自觉地把保障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履行好。
第二,切不可让预案“徒作摆设”“虚有其表”,要做实应急预案准备,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实操能力。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急预案着眼于事前预防,有助于事先掌握和摸清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堵住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但实践中,最大的问题不是“有没有应急预案”,而是存在形式主义影响预案发挥作用。有两种情况值得关注:一种情况是预案“摆空架子”应付上级检查,制作预案大而化之,或者简单地照抄照搬其他预案,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导致预案规定不具体、工作流程不明确、执行定位不准确,预案内容与实际脱节;另一种情况是预案“摆花架子”难以落实,预案内容花样繁多、事无巨细,但实用性和操作性不强,缺乏必要的科学性、合理性论证,在真正面临突发事件时显得苍白无力。针对上述情况,要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点,针对重点地区、单位进行检查论证,对于极端情况,须有充分的考虑,细化明确各级工作程序和责任人,明晰各自职责范围,做到临危不乱。
第三,切不可在处置中“群龙无首”“责任不清”,要加强统一指挥协调各方,提升应急联动机制协调沟通能力。统一思想和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是取得应急处突工作主动权的重要保障。应急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往往涉及中央和地方、各地区之间、各部门单位之间关系的协调和资源的调度。现代应急管理最大的特征是协调性。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要迅速成立由党委、政府组成的指挥部作为“牵头”和“抓总”,树立“一盘棋”意识,建立健全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不同应急救援力量间的协调机制,将本地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整合在一起,做到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第四,切不可遇难“犹豫徘徊”“不敢担责”,要冲锋在先勇于担当,提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本领。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去落实每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不能因见事迟缓、处置不力、害怕承担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在遇到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的时候,患“恐惧症”是无济于事的,唯有主动迎战、坚决斗争,赢得尊严、求得发展。“刀要在石上磨、人要在事上练”,锻造过硬的应急管理能力,练胆魄、磨意志、长才干。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要把讲担当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能力水平、一种纪律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
(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市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家组组长)
原标题:《防灾减灾宣传周|应急管理这一课,各级干部不仅“必修”而且要“修好”》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本文作者:柴俊勇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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