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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划片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及省市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验小学西校区、实验小学南校区、实验小学东校区、中宇小学南校区、第十六中学南校区,五所新建学校计划于2026年9月投入使用。根据新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要求,新华区教体局结合学校周边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经多次调查研究,确定了五所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并对与之联动变化的学校招生范围进行调整,实现各学校招生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

二、划片范围

(一)五所新建校招生范围

1.实验小学西校区:清池大道以东,解放路以南,铁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2.实验小学南校区:①铁路以西,清池大道以东,黄河路以南;②铁路以东,九河路以南,千童大道以西,海河路以北;③昊天运河九号院小区。

3.实验小学东校区:①东风路以南,海河路以北,长芦大道以东的新华区城市行政区域;②小代庄村、代家坟村。

4.中宇小学南校区:①铁路以东,海河东路以南的新华区行政区域;②千童大道以东,九河路以南,海河路以北区域属于中宇小学南校区和本校区一片两校招生范围。

5.第十六中学南校区:铁路以东,工农路以南,新解放路以北的新华区行政区域(不包含铁路宿舍)。

(二)联动学校招生范围

1.实验小学:清池大道以东,永济路以南,建设大街以西,解放路以北。

2.中宇小学:①铁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千童大道以西,九河路以北;②千童大道以东,百川路以南,海丰大道以西,海河路以北;③海丰大道以东,黄河路以南,长芦大道以西,海河路以北。

3.第十六中学:①铁路以东,工农路以北的新华区行政区域;②铁路宿舍。

三、新建校和联动学校招生条件

(一)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一类:适龄儿童少年常住户籍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父母名下房屋产权地址一致。

二类: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及祖(外祖)父母的常住户籍地址一致,户籍地址与祖(外祖)父母名下房屋产权地址一致,父母双方在沧州市中心城区无名下住房。

三类: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名下有住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常住户籍地址为沧州市中心城区。

(二)新华区常住随迁子女

四类:学校招生范围内,父母双方及子女取得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名下有住房,父母双方取得市区内或者新华区养老保险。

五类:学校招生范围内,父母双方及子女取得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双方取得市区内或者新华区养老保险。

学校要按照“分类别、依次序”进行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生源,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教体局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本招生划片方案自2026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

附:招生咨询电话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招生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新华区教体局普教科

2136088、3160169

实验小学西校区

实验小学南校区

实验小学东校区

中宇小学南校区

第十六中学南校区

实验小学

中宇小学

第十六中学

来源:沧州新华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