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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近日,白银市平川区,刘某某驾驶一辆面包车行驶至泉北路与向阳路十字路口,因无视交规,闯红灯强行通过,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面包车当场侧翻、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经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刘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认定当事人刘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通信号灯是每一位驾驶人的基本义务。广大驾驶人请牢记: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车行经过路口时,必须遵守信号灯指示,提前减速观察,安全文明行驶,切莫心存侥幸,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白银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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