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苏州的王女士遭遇了一件既糟心又离奇的事:她去年才买的新车,本好好停在小区的共享车位上,却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电磁炉砸中,后玻璃大面积碎裂。事发几天了,肇事者依然没有找到。
>>无商业险新车被高空抛物砸中,维修费用需要近三千元
王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讲述,事发时间为5月18日。前一天晚上10点多,她把车停在自家楼下的露天车位上,第二天中午12点左右准备出门时,发现车辆后窗严重破损。
“后玻璃四分之三都碎了,砸下来的是一个黑色电磁炉,还带着插头线,线头掉在车外。”王女士说,她住在苏州一个拆迁安置小区,实行共享车位制,一套房产对应两个车位名额,业主凭房产证对接车位,但不固定具体位置。“我们只交卫生费,停车是免费的。”
对于事发时间,王女士称她也不清楚,“我家住二楼,车虽然就停在正楼下,但我并未听到任何异响,或许是事发时门窗紧闭,但更可能这个电磁炉是凌晨时分,在我熟睡时被从楼上抛下的。”
王女士说,她2025年才购买了这辆车。经4S店定损,维修费用需要近三千元。让王女士更为难的是,她购买的是统筹险,并非商业保险,无法通过常规车险理赔。
>>物业称监控缺失,挨户询问无人承认
派出所:案件仍在侦办中
王女士回忆,事发后,她已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物业。民警到场后表示,尝试提取电磁炉上的指纹,但截至目前尚无消息。更令王女士无奈的是,派出所在调取监控视频时发现,事发地点并无监控。
5月19日,王女士向物业方面询问,对方回应称,小区的监控系统并未移交给物业管理,同时,物业工作人员已通过小区预留的通讯录,挨家挨户询问了事发楼栋的住户,但没有人承认高空抛物。
5月22日下午1时许,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尚未拿到立案回执或受案通知书,将前往昆山市公安局蓬朗派出所再一次进行受案登记。下午2时许,王女士称她的情况已录入系统,正在等待受案通知书。
下午3时许,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该派出所了解进展,一工作人员回复称,具体情况需向市公安局新闻宣传部询问。案件是否已立案?该工作人员未予正面回应。
随后,记者联系到昆山市公安局总机,转接至新闻宣传中心联系电话,却三分钟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找不到抛物者,可能由全楼共同赔偿
针对王女士的遭遇,北京德恒(西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李宝坤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警方最终无法查明具体是哪一户扔下的电磁炉,王女士可以将事发楼栋可能加害的住户(一般为一定楼层以上的住户)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此外,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者,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如果物业未能安装监控等设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李宝坤律师提醒,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刑事处罚。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目前,王女士仍在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她表示,希望肇事者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也希望小区能尽快完善监控设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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