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河北肃宁的农民刘先生登录工商银行手机客户端,本想为妻子缴纳一笔保险费。却在无意间点开“我的贷款”页面时,意外在“已结清”栏目里看到一行令人生疑的记录——一笔签订于2001年7月20日的“个人一手住房购置贷款”,金额9万元。
刘先生称2001年自己当年仅19周岁,从未在工商银行办理过任何购房贷款,也从未收到过这笔钱。
随后,刘先生向大象新闻发来求助。5月19日,大象新闻记者赶到河北沧州肃宁县,与刘先生一同前往中国工商银行肃宁支行,对25年前的这笔“幽灵贷款”一探究竟。
记者实地探访:支行称“超期销毁”,无法确定责任人
“我根本没有办过这笔贷款。”今年44岁的刘先生向大象新闻记者回忆,2001年,他正在县城一家饭店打工,每月工资都以现金结算,父母都是农民,弟弟还未成年。家中唯一的不动产,是村里一处2008年翻建的老屋,而老屋的地基还是上世纪父辈留下的。肃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也证实了他名下仅有一处农村老家住房,并无任何商品房。
图为银行APP上显示的贷款记录
更令他感到蹊跷的是,他在工商银行开立的储蓄卡是在2018年开始启用的,但是这笔贷款却在自己开户17年前就存在了。除此之外,那笔贷款所关联的放款账户和还款账户,也是他完全陌生的账户。
5月19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肃宁支行办公区,银行工作人员向大象新闻记者及刘先生表示,由于该笔贷款已于2002年结清,相关纸质贷款资料已销毁,“我已经查了银行系统了,这笔档案已经是销毁状态,你提供的还款账号我们也查了,现在账户是销户状态,我们(肃宁支行)暂时查不出来,但是现在也可以给你向上级银行申请查询,下周给你初步的回复。”
图为中国工商银行肃宁支行
随后,记者在刘先生向银行调取的贷款档案中明确看到,上面贷款余额为零,曾于2002年1月出现逾期收回,次月即提前还款结清。从放款到还清,前后不过半年多。
当记者问及解决办法及时间时,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承诺“下周之前给出答复”。
图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
第二天,记者与刘先生又赶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分局工作人员答复称,将督促工商银行核实处理此事。对方还明确表示,如果银行迟迟没有回复,监管部门将“走正常手续,让专业的人介入调查此事”。
律师:当事人可要求银行赔礼道歉、修正错误贷款记录
刘先生透露,他曾前往肃宁县公安局报案,试图查清这笔贷款是否涉及冒名操作。但警方给出的答复是:该事件已超出刑事追诉时效,不予立案。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若当事人可举证证实2001年并未办理涉事银行的银行卡及购房手续,涉事银行大概率存在工作疏漏,疑似违规发放房贷。银行如果因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他人冒名借贷,进而导致当事人征信受损、信誉降级,那么该行为已侵犯当事人名誉权,银行需承担删除不良征信记录等相应侵权责任。当事人可要求银行赔礼道歉、修正错误贷款记录。
工商银行肃宁支行承诺同意从系统中删除该笔贷款信息
5月22日,刘先生向大象新闻反馈,工商银行肃宁支行今天向他表示:正在和上级银行进行沟通,承诺同意从系统中删除该笔贷款信息,并就此事给刘先生造成的困扰公开道歉。
“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刘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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