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南湖新区是岳阳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集行政办公、生态居住、文旅休闲、高端服务业于一体的城市新区。它不仅是岳阳的城市会客厅,也是展示岳阳现代化形象的重要窗口。作为新城区,南湖新区本应该成为依法治市、生态宜居的示范区。

但是,其辖区内棠溪人家小区严重违建的问题在2025年9月首次被《陈勇评论》曝光之后,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称岳阳市资规局)才将一份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到当事人吴某、黄某。

然而,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棠溪人家小区的违建行为至今并没有得到整改。随着调查的持续跟进,岳阳市资规局纵容包庇违建行为,拒不履行法定责任的问题浮出水面。

在岳阳市资规局于2025年8月22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明确载明:

“本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你户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政府强制执行。”

那么,各方当事人是否依照岳阳市资规局的告知向岳阳市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向君山区法院提请了行政诉讼呢?当事人黄某向《陈勇评论》回复称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而当事人吴某则没有回应该问题。

日前,《陈勇评论》再次前往岳阳市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了解情况,副局长刘东兴称,由于南湖新区资规局是岳阳市资规局的派出机构,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作出单位为岳阳市局,但是至今没有收到市局转发下来的参与行政复议的通知或法院开庭传票。

《陈勇评论》又向岳阳市资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沧海核实情况:是否收到了关于该案法院的立案通知和开庭传票?至发稿时止,刘沧海未予回复。

《陈勇评论》再致信给岳阳市君山区法院院长柳春龙,核实该案是否已经立案?柳春龙说自己不清楚情况,需要找具体负责人了解。《陈勇评论》后续从可靠信源获悉,君山区法院并未对此立案。

也就是说,各方当事人已经放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认可该处罚决定,岳阳市资规局于2025年8月22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在2026年2月23日产生法律效力,但之后没有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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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黄某反映的邻居吴某的违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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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黄某反映的邻居吴某的违建问题

当下,正值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湖南省全面铺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关键节点,岳阳市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小区违建查处 “烂尾” 事件,犹如一记警钟敲在当地资规、街道等职能部门头上:

一边是中央强调为民造福、真抓实干的政绩导向,一边是省委部署 “隐患清零、守牢底线” 的安全要求;一边是白纸黑字的处罚决定沦为空文,一边是违法建筑不整改、安全隐患持续发酵。如此政令悬空、履职躺平、安全失守,既是对正确政绩观的背离,更是对全省安全生产整治部署的消极处置。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明确要求各级干部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坚决纠治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等政绩观偏差问题,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反观岳阳市资规局,其行为与正确政绩观要求格格不入:棠溪人家小区违建长期侵占公共空间、侵害邻居合法权益,业主多年持续投诉维权,诉求合理合法。但资规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对群众拆违维权的迫切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诿扯皮,背离了为民造福的政绩核心。

学习教育明确要求 “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决杜绝 “表态多、行动少”。岳阳市资规局和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查处违建时好像雷厉风行: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程序滴水不漏,法律文书引用头头是道。

可到了最关键、最考验担当的执行环节,却突然熄火躺平,以 “柔性执法”“强拆风险” 为借口拒不申请强制执行,让生效处罚决定成了一纸空文。这种重形式、轻实效,重过程、轻结果的虚浮作风,是典型的政绩观错位,是 为官避事的懒政怠政。

正确政绩观要求干部敢于担当、认真负责,面对矛盾不回避、面对问题不推诿。岳阳市资规局手握《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明知处罚决定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却甘愿 “躺平”,任由违建长期存在、矛盾持续激化。

这种怕担责、怕出事、怕麻烦的躺平心态,是党性不强、私心杂念作祟的直接体现,与学习教育要求的坚强党性、摒弃私心相悖。

岳阳市资规局大门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醒目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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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资规局大门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醒目口号

5月11日,湖南省安委会印发通知,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求各级各部门地毯式排查、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坚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省委、省政府反复强调,要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违法建筑、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领域隐患零容忍,坚决杜绝查而不改、改而不彻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然而,岳阳市资规局、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等部门,对省委省政府的安全生产重大部署敷衍应付,在违建安全隐患整治上搞变通、打折扣。

棠溪人家小区违建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改建扩建,破坏房屋结构、侵占消防通道、影响通风采光,极易引发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直接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属于全省安全整治重点排查的 “建筑施工、居民自建房” 领域重大隐患。

岳阳市资规局、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等部门对此心知肚明,却对生效拆除决定拒不执行,对持续存在的安全隐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本质上就是养患成险,是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漠视。

全省安全整治明确要求,对隐患排查整治必须落实 “三查一曝光两闭环”,做到隐患动态清零、问题整改到位。湖滨街道办曾多次现场处置、下达整改通知,却对违建整改流于形式;这种查而不纠、纠而不果、改而不实的乱象,背离全省安全整治的刚性要求,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岳阳市资规局作为违建监管的法定责任单位,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作为属地管理主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是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但现实却是:责任悬空、监管缺位、执法疲软,违建乱象愈演愈烈,安全风险持续累积。这种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的失职渎职,一旦引发安全事故,必将付出沉重代价,既辜负省委省政府重托,更愧对辖区群众。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必须在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法定强制义务,无任何变通空间。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应当处罚而未处罚、应当执行而未执行的,由上级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职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中,岳阳市资规局明知处罚决定生效、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明知必须申请执行,却拒不履职、拖延观望,导致法律文书成废纸、安全隐患重重、完全符合失职渎职的法定情形,必须依法追责。

岳阳市资规局“烂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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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资规局“烂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全党开展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全省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双重关键节点,岳阳市资规局、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等相关部门顶风违纪、我行我素,其恶劣影响远超普通行政不作为。

《陈勇评论》认为,岳阳市委市政府、南湖新区管委会应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棠溪人家违建查处 “烂尾” 事件彻查到底,严肃追责资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直接经办人的责任,对拒不履职、失职渎职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要同步倒查湖滨街道办属地监管责任,对敷衍整改、监管缺位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以儆效尤,彰显岳阳市委市政府 “整治懒政怠政、守护法治尊严” 的坚定决心。

应当责令岳阳市资规局在最短的时间内依法强制执行,限期拆除涉案违法建筑、恢复原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区内其他违建开展拉网式排查、清单化整治,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做到凡违必查、凡查必处、凡处必执,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要组织全市资规、街道等部门深入开展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刻汲取该案教训,坚决纠治 “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 等政绩观偏差问题,教育引导干部牢记为民初心、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真抓实干,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岳阳市必须严格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违法建筑、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领域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政绩观是方向盘,安全观是生命线。岳阳市南湖新区棠溪人家违建查处 “烂尾” 事件,是政绩观跑偏、安全观失守、责任链断裂、执行力缺失的典型案例

法治的尊严不容践踏,执法的职责不容逃避,安全的底线不容突破。所有公职人员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绝不做失职渎职的 “躺平者”,绝不做危害群众利益的 “绊脚石”。

《陈勇评论》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