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中心血站于2003年独立建站,是大理州唯一的采供血管理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一类正科级卫生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38周岁(1988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职在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五)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从我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
(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计划和岗位
详见《大理州中心血站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5日,上午8:30-11:3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大理州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大理州中心血站1号楼4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872-2254391。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大理州中心血站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
(五)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
考核方式
(一)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面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大理州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考试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
方式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直接采取面试方式,测评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方式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3:1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实施,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实施,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采取考核方式一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采取考核方式二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
考核录用
(一)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大理州中心血站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开展,考察工作由大理州中心血站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被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或不配合考察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大理州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考核的;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主动放弃聘用的。
聘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编制外用工,通过考核、体检合格、考察、公示无异议,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大理州中心血站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安排岗位,参加相关专业岗位岗前培训。新入职人员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及试用期按《大理州中心血站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由中共大理州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2-2254422。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大理州中心血站组织实施,双向选择,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及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提供本人信息,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若联系不上而影响后续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委托他人现场审核的考生请提供委托书,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信息、事由等,并签字按手印,被委托人请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人报名相关事宜。
大理州中心血站保留招聘最终解释权。
附件
附件1:大理州中心血站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大理州中心血站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来源:大理白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编辑:杨润婷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章 生活垃圾
第四十九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第五十条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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