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阳光明媚的午后,气温22度刚刚好,你行驶在一条绿树成荫的街道上,收音机里恰好传来一首超棒的歌。
情难自禁,不知不觉间音量已经被拧到最大,你甚至想摇下车窗,让路人也一起感受这份无拘无束的快乐。
但你可能已经无意中触犯了法律。
具体要看你住在哪个州——在某些地方,车里大声放音乐确实可能让你吃到罚单。
目前只有少数州和领地针对车内播放音乐制定了专门法规,其他地方则用更宽泛的噪音限制条款来约束这一行为。
根据新州《2017年环境保护操作(噪音控制)条例》,“以会导致发出冒犯性噪音的方式使用机动车音响系统”属违法行为。
那么,究竟什么算“冒犯性噪音”?条例的定义如下:
(a) 因其音量、性质、特征或质量,或其发出的时间,或其他任何情况:
(i) 对发出场所外的人造成(或可能造成)伤害,或
(ii) 不合理地干扰(或可能不合理地干扰)发出场所外的人的舒适或休息,或
(b) 条例规定的音量、性质、特征或质量,或在条例规定的时间或其他情况下发出的噪音。
一旦被警察抓到,将被处以200澳元罚款,并扣2分。如果选择上庭抗辩却被判有罪,个人最高罚款5500澳元,公司则高达11000澳元。
而在昆州,将车内大声放音乐归入飙车罪范畴下的“制造不必要噪音”,警方可开出约175澳元的罚单,屡犯者车辆甚至可能被扣押长达90天。
其他州和领地的交通噪音法规虽然没有明确提到音乐,但都对机动车噪音作了笼统规定,音乐很可能被纳入其中。
以维州为例,《2021年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能够在静止噪音水平上超出至少5分贝发出噪音”的车辆不得上路。
虽然音乐同样未被点名,但维州《2021年道路安全(车辆)条例》也涵盖了车辆噪音,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公路上使用产生过大噪音的车辆。”
值得注意的是,各州和领地还对住宅噪音(包括音乐)有专门规定。
维州的环境保护条例就限制“不合理的噪音”——包括音响和收音机发出的声音——周日晚至周五早的晚上10点至早上7点,以及周五晚至周日早的晚上11点至早上9点之间均不得扰民。地方市议会同样有权监管噪音问题。
所以,下次想把车内音量拧到最大之前,不妨先想想:这会不会被视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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