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公路姓“公”不姓“景”,拦路收费岂可行?

稻城亚丁,被称为最后的香格里拉,风景绝美,圈粉无数。但其高价强制摆渡车、层层叠加的消费套路,也一直让很多游客吐槽。

5月24日,博主“吕大侠V50”在稻城亚丁景区门口的一场"硬刚",把问题摔在了公众面前:一条38公里的省道,凭什么变成景区的“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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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不复杂。博主自驾到景区,发现S462省道通往亚丁村的路被截断了——想过去?先交120元观光车费。这不是景区内部道路,这是省道,是国家修的、纳税人掏钱的公共交通资源。博主要求景区出示收费文件。结果景区工作人员说:可以免你车费、报销住宿,但你得坐我们的观光车。

博主认为自己不缺钱,缺的是选择权。你收的是过路费,卖的是强制服务,这哪是观光车,这是"霸王车"。

博主没妥协,签了份免责承诺书,开车进去了。景区后来回应说这是"工作人员失误",那就是说,仅此一例,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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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的理由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止社会车辆进入:一是为了安全;二是为了环保。

有律师指出,不能打着环保和安全的名义,强制圈占省道收费。如果有些人是正常的来往而并非去景区,该怎么办?是不是应该把普通路人与游客区分一下。景区现在的做法没有区分游客与过路车辆,一刀切强制收费,侵犯了他人的通行权。

景区的这种做法,还给沿线居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人家祖祖辈辈都住在那里,沿线村民原本自由通行省道,现需登记管制、分时段限行,生活物资运输成本大大增加。这算不算霸道?

再说了,真要保护生态,可以设卡检查、限流预约、收环保押金,办法多的是,为啥必须是120元观光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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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994年就发过通知: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收费站。省道属于公共交通资源,景区就算有自然保护区的名义,也不能把38公里的省道一口吞了。泸沽湖景区当年也搞过“圈省道收费”,后来被律师质疑:未经授权擅自在省道上设站收费,涉嫌利用公共资源牟利。

稻城亚丁的回应也很有意思。5月25日,景区突然宣布摆渡车票价8折优惠——原来120元降到96元。这时间节点卡得妙啊,博主刚“硬刚”完,景区就“回馈广大游客”了。可问题是,优惠的是价格,不是逻辑。省道还是那条省道,收费还是那个收费,只不过从“明抢”变成了“打折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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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这不是一个景区的问题,是一种思维的惯性。把公共资源圈起来,设个卡,收过路费。只不过,稻城亚丁更过分,设卡收费的地方,离景区门口还有几十公里远。难怪网友说:吃相有点难看。

一条国家修的路,不能稀里糊涂成了景区的私产,纳税人的钱修了路,纳税人的车不让走,走了就得再掏钱——这理说不通吧。

说到底,景区可以卖门票、卖服务、卖体验,唯独不能卖不属于你的东西。省道不是景区的私人财产,不能想圈就圈,想占就占,强行收买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