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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原山西省吕梁地区砖厂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决定

吕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及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28次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吕梁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收回你单位位于吕梁市离石区凤山街道乔家沟六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78269.64平方米。

二、宗地位置、界址、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LLSKCKHS2025)为准。

三、请你单位尽快到吕梁市离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区自然资源局 0358--8224002

来源:离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