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4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落地已满一个月。这份11条规定的新规从分级管控未成年人打赏、强制设置消费限额、严控榜单排名等多维度整治行业乱象。央视新闻今日报道称,多数平台已按要求升级打赏设置与验证提醒功能,但部分平台落实仍流于形式。
新规要求,用户首次直播打赏时,平台须主动提供限额设置服务,允许设定单次、单日最高金额。针对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账户大额打赏的漏洞,目前仍缺乏必要验证手段。此外,平台需通过AI算法识别高频大额打赏,自动触发紧急联系人通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
一个更棘手的问题摆在眼前:成年人在主播诱导下冲动打赏,冷静后反悔,钱还能要回来吗?
北京王先生给出了一个极端案例。他在某直播平台累计充值打赏460万余元,涉及1000余名主播,其中向一位叫"小五"的女主播打赏74万余元。王先生称,该主播常在直播中做惩罚性内容,喊"家人们救救我",对打赏多的人说"要跟他生猴子""陪他到老"。他认为这是恋爱许诺,遂与主播取得直播间外联系,频繁发微信表达婚恋意愿。
大额打赏后,主播态度骤变,多次拒绝见面,称只能做普通朋友,最终拉黑王先生。王先生以虚假许诺婚恋、隐藏住址构成欺诈为由,将平台和主播诉至法院,要求返还74万余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奇琦审理查明:女主播从未直接要求或明确同意恋爱、结婚,也未索要打赏或其他财物。法院认为,"喜欢""爱""生猴子"等语言在网络空间大量存在,已非恋人专属表达。王先生长期使用平台打赏,应对直播间话语具备辨别能力,不应因感谢打赏的话误以为对方要与自己恋爱结婚。
法院最终认定女主播行为不构成欺诈,驳回王先生请求。
法官对此类纠纷划出清晰界限:成年人正常、自愿的打赏,是对主播和平台劳动服务的对价,合法有效,事后不可反悔要求返还。但三种情形存在讨回可能:主播虚构身份(如伪装富二代)、承诺恋爱、色情诱导等非法方式获取的打赏,以及打赏资金为犯罪所得。主张返还需提供聊天记录、直播录屏、转账凭证等证据,具体定性由法院认定。
这一判决确立了网络直播打赏的基本规则——自愿即有效,反悔需举证对方违法。对于动辄数十万的大额打赏,法院态度明确:成年人应当为自己的网络消费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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