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教练车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交通实际,现就龙圩区部分教练车道路训练路线通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涉及调整的道路

龙圩区“千机城-苍海站”往北直行300米,路口左转直行至红绿灯十字路口右转往前直行至金桂家园路口构成的环线及该区域内的道路(含以上道路)。

以上道路和区域在上午7:30-8:30以及下午17:30-18:30时段禁止教练车实施训练活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5月25日

版权声明:“广西梧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原作者所有。除特殊标注外,转载请注明来源出处。

禁止任何团体及个人以盈利为目的二次授权第三方平台使用,如有发现,广西梧州交警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张君玲

校 对:黄俊兴 梁颖睿

文 字:罗莉宁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

看点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