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6 鄙人发帖反映 网友诉说,在嘉陵区嘉都路附近,益欣小区周边,看到某处人行道墙壁上,部分墙皮疑似出现了斑驳脱落的现象,墙壁上的部分文字,疑似呈现出了破损的情形,当时就感觉,这样的画面, 可能有些不好看呀?也不知是否会影响到嘉陵区该地段的城市文明形象啊?请问嘉陵区相关部门,面对如此场景,该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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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鄙人诉求给予了回复
关于嘉都路附近益欣小区周边人行道部分墙皮出现斑驳脱落现象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关于嘉陵区嘉都路附近益欣小区周边,看到人行道部分墙皮意思出现斑驳脱落现象,墙上部分文字疑似呈现破损倾斜,感觉这样的画面会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问题”已收悉。经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我局正在组织人员对该处墙皮问题进行修复。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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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该内容后,鄙人发现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其回复里面出现了【看到人行道部分墙皮意思出现斑驳脱落现象】等字样!
那么问题来了,请问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内容中【看到人行道部分墙皮意思出现斑驳脱落现象】是什么【意思】呢?
什么叫作【看到人行道部分墙皮意思出现斑驳脱落现象】啊?请问念得通顺,读得通顺,写得通顺吗??而且【看到人行道部分墙皮意思出现斑驳脱落现象】这句话,也并未出现于鄙人原文之中哦。鄙人原文是【看到某处人行道墙壁上,部分墙皮疑似出现了斑驳脱落的现象】!是【疑似】不是【意思】!
希望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面对群众诉求,网络呼声时,能够将工作开展得稍微认真细致那么一点点,则鄙人也不会专门发文表达好奇、迷惑、疑惑之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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