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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6年2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一)做强高原粮仓。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310万亩以上,完成265万亩以上大豆、509万亩以上油料种植任务。以粮油作物为重点建设47个单产提升县,带动全省粮食单产提升。优化调整粮食生产结构,稳定稻谷生产,因地制宜推广旱地优质稻。稳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参保率。

(二)切实抓好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支持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确保肉蛋奶、果菜糖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充足、价格平稳。支持鲟鱼鱼子酱、罗非鱼加工和虾青素等产品开发,增加优质水产品供给。加强烟片胶等特种高端胶研发生产,推进低产低质胶园更新改造。实施木本油料低效林改造项目。

(三)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编制省级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优化耕地林地园地布局。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办法、标准及验收制度。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管理机制。编制到2035年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规划方案,严把布局、选址、建设、管护、资金“五个关口”。

(四)增强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力。加快推进“大农科”体系建设改革,加大科研投入,着力加强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加强坚果采收和剥壳等机械装备研发攻关,加快推广农用无人机等装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6%。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支持将科研成果转化净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奖励科研人员(团队)。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加快推进云南农业大学省部共建工作。

(五)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坚持完善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有序推进弥泸、保山坝等8个在建新建大型灌区建设,完成大坪水库等4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年度建设任务,强化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健全农机防灾减灾储备和调用机制。保障重点时段农业农村供水。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7‰以内。

二、做好常态化精准帮扶工作

(六)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强化开发式帮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强化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帮扶成效考核结果运用。

(七)持续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保持省和州(市)两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稳定,优化调整资金分配结构,县级可根据帮扶任务合理安排资金。制定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价,深化评价结果运用,完善奖惩追责机制。

(八)坚持和完善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消除机制。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统筹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监测识别,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日常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发现机制,确保应纳尽纳。健全完善帮扶政策措施工具箱,精准落实“一户一策”,确保应帮尽帮。对达到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条件的,做到该消则消。综合评估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和自我发展能力,符合退出条件的有序退出帮扶,对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继续实施帮扶。

(九)着力提升帮扶实效。优化产业帮扶方式,分类推进现有产业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实施帮扶产业全链开发惠农增收工程,完善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全面落实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要求,提高投入产出效益,确保项目可持续。压实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分类纳入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持续做好就业帮扶,实施“志智双扶”行动,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渠道。加强乡村工匠培育,深入推进“雨露计划+”行动。继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十)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按程序优化调整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完善支持政策,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深化拓展东西部协作领域,扎实推进沪滇“16+16”重点园区合作共建。深入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调整优化省级单位定点帮扶结对关系。开展常态化驻村帮扶,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机制。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三、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十一)深入实施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紧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高于全省经济增长速度,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目标,抓实促农增收各项工作。找准促增收重点帮扶对象。立足资源禀赋找准增收途径,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旅则旅,精准施策,整体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

(十二)发展富民产业促增收。坚持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加快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巩固拓展农业龙头企业“三个全覆盖”成果,推进粮粮、粮经、经经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拓展增收空间,深化“三个一律”联农带农机制,持续推广“334”、“622”等利益联结模式。鼓励支持“经营主体提供种子、种苗、技术指导和统购统销+农户代种代养”模式。推广文山市庄子田村创新思路培育增收产业、龙陵县发展石斛庭院经济促农增收等经验做法。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继续向各县(市、区)选派农科服务团。

(十三)提升就业质效促增收。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扶持政策。深化省际间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实施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推广昆明市以村播小院为载体培育村播人才的经验做法,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发挥好“幸福里”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作用,扩大以工代赈项目覆盖范围。推广泸水市阳坡村“村集体+经营主体+村民自营+乡村CEO”模式。

(十四)深化农村改革促增收。盘活利用各类资源“招小商”,持续建好“家门口的务工车间”。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合作开办企业。鼓励支持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合法拥有的闲置农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壮大林草产业。

(十五)发展乡村旅游旅居促增收。坚持农民受益、市场导向,制定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第二版,有序培育一批乡村旅居重点村,推出更多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推动旅居向旅学、旅养、旅创延伸发展。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保留建筑风貌和文化肌理,避免过度商业化破坏生态本底。持续推广马龙区土瓜冲村、广南县六郎城村等发展旅居经验。

(十六)大力促进乡村消费。拓展乡村消费新业态新场景,组织开展“游购乡村”系列活动,放大“滇超”、民族节日等溢出效应,促进“流量”转化。稳步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统筹推进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与农资保供网络建设协同发展,加快县乡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新,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更加顺畅。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能力。

四、持续推动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发展壮大特色农业产业。聚焦“1+10+3+N”重点产业,坚持“六个一”工作机制,持续抓实“六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四个农业”发展壮大。加快打造世界一流鲜切花产业,巩固云南咖啡代表中国的产业地位,保持茶叶、中药材、水果、坚果、烟草等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发展蓝莓、蚕桑、牛油果、草果、甜龙竹等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前景的产业。推动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推进干热河谷区特色农业提质增效。新建一批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培育壮大出口企业。

(十八)大力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持续加大新品种研发投入,开展联合育种攻关专项行动,确保花卉、咖啡、小浆果、蔬菜等特色产业在种业上具有领先优势。紧盯市场动态,借鉴引进新品种发展特色产业经验,吸引国内科研单位和头部企业扎根云南育种制种。加快苹果等特色产业品种改良,提高优质优价品种比例。持续推进种业基地建设,增强供种保障能力。推进智慧育种、生物育种产业化。提升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十九)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新增设施农业投资奖补和贷款贴息,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发展绿色高效现代设施种植业,建设现代设施育苗(秧)中心,推广基质栽培、水肥循环利用、高效节水灌溉模式,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智能化温室、植物工厂等高端生产设施。支持中小养殖场(户)更新改造设施设备,加快推广畜禽生产设施化运用。

(二十)推动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优化升级。夯实农产品初加工基础,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协同推进综合利用加工。支持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园区集中、与销区对接。加强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农业领域冷库库容达到850万立方米以上。

(二十一)推进农业智慧化发展。加快高原特色农业数字化设施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现代种业、精准种植养殖、供应链协调与社会化服务等环节的应用。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激励农业智能模型创新,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推广香格里拉市母支村以数字化管理赋能苹果产业增值增效的经验做法。

(二十二)加快林下经济和中药材产业发展。制定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和气候特点分类利用林下空间。确定一批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以林药、林菌、林笋、林菜、林禽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打造“云”系林下产品品牌,协同发展林下产品采集、特色经济林、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碳汇等产业,统筹好林下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好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贷款贴息等,完善林下经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批林业标准地。加快推进以“十大云药”、云南“十大健康资源品种”及优势特色道地药材为重点的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中药材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建设和食药同源产品开发。

(二十三)擦亮“绿色云品”招牌。持续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认定。加强禁(限)用农药监管,开展重点品种药物残留问题治理。深入开展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引导行业协会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我约束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五、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四)实施新一轮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健康县城建设和旅居云南发展,落实“1+1+5”工作安排,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按照“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原则和乡村建设“十个不得”要求,建设产业好、环境好、民风好、治安好、组织好的“五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强化规划引领,统筹优化村镇布局,明确不同类型村庄建设重点和时序。探索将位置相邻、功能互补、产业配套、设施联通的中心镇、特色村庄连片规划发展。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巩固提升374个边境幸福村建设成果。

(二十五)以“两污”治理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推广勐海县曼恩村推进村庄绿化美化的经验做法。严禁向农村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坚持建管并重,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65%、98%。加快推进重点高原湖泊“三治一改善”。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处置率分别保持在90%、85%以上。坚定做好长江十年禁渔。推进促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条例立法工作。

(二十六)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工程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大力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完成农网投资50亿元以上。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持续深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动59个县(市、区)实现全域客货邮融合发展,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加强农房安全常态化排查,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应改尽改。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第二批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水平。加强垦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七)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持续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差距。推进县级医院和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加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为农村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权益维护、爱心托管和成长陪伴等服务。科学有序调整低保标准。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全面推行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加强对农村残疾人的关爱帮扶。

(二十八)加快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抓实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丰富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壮大乡村文化人才队伍。扎实推进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和农耕文化传承发展。推动做好村规民约修订更新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有效整治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问题。完善农村殡葬公共服务设施。

(二十九)建设平安法治乡村。持续抓好命案防控、法律服务攻坚等专项行动,强化农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防范化解农村畜禽粪污收集池、沼气池、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继续抓好防学生溺水工作。

六、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持续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全面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控新增村级债务。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工作。

(三十一)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专项工作。总结推广昆明市、楚雄州、红河州试点经验,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压茬推进“三资”科学监管专项工作,全面系统清查核实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妥善处置专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有关部门紧密协同、科学高效运行的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

(三十二)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利用期货市场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发挥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加快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力争实现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增速高于涉农贷款整体增速。

(三十三)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落实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抓好支持青年创业兴乡行动,持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致富带头人。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进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四)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健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一起抓”责任体系。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优化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深入开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培训,提高各级党政干部抓“三农”工作本领和政策水平。

(三十五)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坚持把农村资源、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抓好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教育培训,常态化抓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实施农村党员集中轮训计划。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保障标准、村干部基本报酬核定及正常增长机制。持续深化对村党组织巡察,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三十六)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升行动,落实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要求。坚持定期调度、分州(市)座谈等机制,多到基层一线总结经验。优化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重点产业工作组、专家组,充分发挥专业所长。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完善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

来 源:云南日报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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