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2026年河南省委一号文件发布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做好202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基础支撑。
一、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实施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着力稳面积、优结构、提单产,向科技要粮、向管护要粮、向防控要粮、向市场要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650亿公斤以上。实施我省百亿斤粮食产能提升工程,建设1500万亩小麦、100万亩水稻、2000万亩玉米、80万亩大豆高产示范区,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动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因地制宜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粮食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实施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促进适销对路、优质优价。加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
(二)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严守耕地红线,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回潮,稳妥有序做好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改和撂荒地复耕利用。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管理机制。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运用“投建运管”一体化机制建设高标准农田大项目,完善立项、建设、验收和管护机制,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推进酸化耕地治理和盐碱地综合利用。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湖区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
(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中原农谷、周口国家农高区协同发展,落实中国农科院在豫高质量发展规划,推进中国农科院河南创新基地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现代化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建强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农业领域育种方向),推动神农种业实验室等资源统筹整合,推进省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快突破性品种选育和推广,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实施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行动,建强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国家农机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好洛阳现代农机装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发展新能源农机、无人驾驶机械、农业机器人等装备。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应用场景。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科技支撑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科技院县共建。深化涉农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新农科建设,探索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
(四)增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开展我省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提升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实施一批重大水网骨干工程,推动内河航运体系联通,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和改造,加快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干流堤防达标提标和蓄滞洪区建设,加强灌区骨干渠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衔接配套。实施水资源调配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行动,推进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完善救灾机具配置和应急调用机制。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推进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
(五)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全面推行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强化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引导农业企业在产粮大县统筹布局加工产能。用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资金,支持产粮大县补充财力、发展粮食产业。
二、加快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六)推动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坚持农林牧渔并举,积极推进种养结构调整。落实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支持畜牧大县建设,加强生猪产能综合调控,促进肉牛肉羊增量提质,加快家禽和特色畜禽产业、现代渔业发展,完善畜产品加工销售体系。抓好奶业纾困工作,支持养殖加工双向延伸。打造蔬菜、菌菇、果药茶等优势特色生产基地,建设花生、油菜、芝麻、油茶优势产区,发展林下经济和生物农业。
(七)发展壮大乡村富民产业。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粮食等6大产业集群、小麦等18条乡村富民产业链,加快乡村产业链式集群发展。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精细化加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强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直播带货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融合发展,培育“小而美”文旅业态。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完善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机制。推进省级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评价工作。
(八)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进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促进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挖掘设施用地潜力,建设一批设施种植园区。探索推广生猪多层立体养殖、家禽立体高效笼养、奶牛智慧养殖、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等模式,提升畜牧业、渔业技术装备水平。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发展节能宜机日光温室、植物工厂等。
(九)提升“豫农优品”影响力。着力打造“豫农优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品质过硬、竞争力强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丰富“豫农优品”产品名录,深入开展“豫农优品天下行”、“美豫粮油”城市行、“供销市集”产销对接等活动,提升品牌营销服务能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多部门协同和全链条监管,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十)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统筹发挥县域区位、资源、劳动力等优势,增强县域产业承载能力,主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升县域产业发展能级。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持续完善配套设施,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分类指导、因县施策,推动大城市周边县承接人口、产业、功能疏解转移,区域重点县壮大主导产业,专业功能县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农业大县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提升重要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形成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格局。
三、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
(十一)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强化开发式帮扶,稳步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保持省市两级投入资金规模稳定,县级可根据帮扶任务合理安排资金。
(十二)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时效性。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办法,科学确定认定标准。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统筹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监测识别工作,规范收支核算口径,分类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建立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符合退出条件的有序退出帮扶,对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继续实施帮扶。
(十三)提升产业和就业帮扶质效。落实“四个一批”要求,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帮扶产业。省级保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基本稳定,县级可实行差别化要求。落实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经营增收。将帮扶项目资产分类纳入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全周期管理。强化有组织劳务输出,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渠道,推行岗位匹配、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一体式项目化帮扶。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减负拓岗。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加强大龄农民工关爱帮扶。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加大欠薪整治力度。扩大以工代赈项目覆盖范围、建设领域和劳务报酬发放规模,鼓励采用灵活发包方式由农村基层自主实施项目。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十四)支持重点地区加快发展。确定一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健全发展状况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产业式”帮扶。完善定点帮扶、校地结对帮扶、市县结对帮扶机制,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机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四、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五)统筹优化乡村规划建设。坚持片区化推进、组团式发展、先导区引领,2026年培育35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先导区。实施“千村引领”和美乡村建设行动。提高村庄规划质量和实效,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前提下,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
(十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县域统管专业化。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和综合承载能力,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加快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扩面提质,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健全农村客运稳定运行保障机制。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水平。加强林区、垦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十七)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统筹供给。稳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强县域教师队伍统筹配置,推动城乡学校在线共享优质课堂,健全农村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扩大县域普惠托育供给。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诊疗设备添置更新、特色科室培育和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填平补齐,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巩固拓展农村居民医保参保成果,健全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质量。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养老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做好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和动态调整工作,优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临时救助时效性、可及性。加强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人员等的探访关爱。
(十八)深化农村环境整治提升。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污水、白色污染等问题。完善农村厕所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广绿色生产和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积极开展农业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十九)深化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深入推进“五基四化”,做好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持续深化“五星”党支部建设,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实施农村党员集中轮训计划,对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全覆盖培训。充实和稳定农村基层一线力量,公务员招录计划向县乡基层机关倾斜,原则上不得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制度,加强后备力量培养储备。深化运用“四议两公开”制度,拓宽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渠道。做好对村党组织巡察工作。
(二十)维护乡村和谐稳定。持续推进文明乡风建设行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万场宣讲进基层”活动,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乡村行”“文艺赋美乡村”“赛会节”等系列活动。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和村规民约引导作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整治农村高额彩礼。健全农村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运用“党建+网格+大数据”模式,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决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规范宗祠活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残疾人人身权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统筹做好农村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溺水等涉险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五、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二十一)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制定延包具体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市级结合实际开展延包试点,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到2028年全省基本完成延包工作,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省、市及试点地区分级建立延包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延包工作顺利推进。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
(二十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加强租赁合同管理。
(二十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各地采取自主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严控经营风险和新增村级债务。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加强村级劳务用工规范管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健全农垦国有资产资源监管体制。
(二十四)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依托现有服务主体,以改扩建为主,加快补齐集中育秧(苗)、烘干仓储、冷藏保鲜、农产品初加工、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等关键薄弱环节的服务短板。鼓励探索“一中心多功能”“多中心协同”等建设模式,形成“中心联动、区域协同”的服务网络。鼓励与周边服务主体开展联合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支持周口市整域先行先试。
(二十五)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优先保障领域,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长效机制,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激励作用,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续贷支持力度。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十六)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乡村巾帼追梦人等计划,推进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加强乡村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乡村工匠和农创客。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党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大“三农”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党政干部抓“三农”工作本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用好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一表通”数据共享和创新应用,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开展“清廉河南”基层建设行动,以脱贫攻坚精神纵深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优化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全省上下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锚定目标、接续奋斗,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强省建设开创新局面、农业农村现代化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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