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5月30日电 (马可欣)5月27日至5月29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查批准了《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包括总则、规划和保护、传承和利用、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四十三条。
《条例》指出,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文化名城合理利用进行业态策划和指导,鼓励和支持对热贡艺术、工艺美术和民族服饰、特色食品、特色产品制作等传统手工业、传统建筑营造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发展与传统文化相协调的特色餐饮、民宿、旅游观光等多样化特色产业。
此外,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活态保护,尊重居(村)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俗,保障居(村)民合法权益。
青年唐卡画师官却扎西在自家画室创作。人民网记者 杨启红摄
鼓励居(村)民在原址居住,从事民族特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生产经营活动,保留传统生产生活形态,保持活态传承的真实性,延续传承节庆活动、乡风民俗等优秀传统文化。
鼓励居(村)民以房屋、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形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促进增收创收。
黄南州同仁市地处隆务河畔,藏语称为“热贡”,意为“金色谷地”或“梦想成真的金色谷地”,是“热贡艺术”的发祥地。是青海省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被誉为“活着的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全国第3个、西北第1个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核心区。
热贡艺术博物馆群文博走廊夏日玩创市集上,当地青少年欣赏文创产品。人民网记者 杨启红摄
近年来,黄南州及同仁市聚焦“规划、保护、融合”为名城保护赋能增效,已先后编制完成多项专项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200余项历史遗存进行了排查建档,启动热贡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立法工作。然而,同仁作为西北民族地区历史文化名城,在经历快速粗放的城市化发展后,仍面临一定程度的城市风貌特色丢失、城市文化品牌迷失等困境和挑战。为更好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搭建文旅融合发展平台,迫切需要制定出台一部符合同仁实际、体现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法治方式守护好这座“活着的古城”,也为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立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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