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内蒙古呼和浩特,有一位患者家属在一家医保定点药店买了一盒治疗血小板减少的药,结果发现同样厂家、同样规格的药,在别的地方只卖不到一百块钱,而他却花了近4000块,价差竟然接近40倍。

这位患者家属买的药叫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商品名晴安欣,一盒10片装。他是在呼和浩特的京远大药房买的,这家药房还是医保定点单位。当时他花了3960元买下了这盒药。可事后他才发现,同一厂家生产的、完全一样规格的这款药,在全国很多地方的药店以及线上平台,售价都只有一百元左右,最便宜的只要8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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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款药其实早就纳入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它是第十一批国家集采的中选品种,今年2月份就已经在全国落地执行了。集采后的中选价格只有49元到89.99元,和原来四千多元的原价相比,降幅超过了98%。也就是说,国家花了这么大的力气搞集采就是为了把药价打下来,让老百姓能吃得起药,可这位患者家属却还是花了原价买了这盒药。

涉事的京远大药房他们一开始说,“没有收到调价通知”。但后来经过调查发现,药品的渠道商早在今年3月份就已经向各个终端药店下发了调价通知单。这就说明药店的这个借口根本站不住脚。

这件事曝光之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监管部门会怎么处理。可当地12315和12345热线的回应,却让很多人感到失望。他们说,这款药现在属于市场调节价药品,只要药店明码标价了就不算违法。对于这近40倍的巨大价差他们也承认不太正常,但同时表示没有处罚依据。

不过,国家医保局的态度却非常明确。国家医保局早就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不得设置阴阳价格,也不得以显著高于主流渠道的价格销售药品。这就出现了一个很尴尬的局面:国家层面有明确要求,但到了地方执行层面却因为缺乏具体的处罚标准和量化依据导致监管部门束手无策。

药品是特殊商品,它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国家搞药品集中采购,目的就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用药负担,让更多人能吃得起药、看得起病。任何把药品当成牟取暴利工具的行为都是在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是在挑战国家政策的底线。

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够尽快行动起来,完善制度,堵住漏洞,加大执法力度,让集采的红利真正落到每一个患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