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辖区内一家企业核发了全省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此举标志着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工作在清远市正式落地实施。
工作人员向企业发放《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发布的《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植物油、酒类等5大类14小类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食品纳入重点液态食品管理。自2026年7月1日起,未取得许可的经营者不得从事相关品类的道路散装运输。
为确保新规平稳落地,切实保障食品运输环节规范,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前部署、靠前服务,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主动开展政策宣讲和申报指导,帮助经营主体明晰要求、规范经营,为后续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了充分准备。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后,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严格对照现场核查内容,对申请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现场检查,并依法于5月29日向其核发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企业从提交申请、现场核查到获证仅2个工作日。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办证流程便捷,审批效率很高,还有专人给我们进行一对一指导。”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说,“获证后,我们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部署,持续做好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许可与监管工作,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和运输环节的规范有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默默
来源: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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