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县公安局重拳查处一起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案,4名违法行为人因酒后滋事、抗拒执法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有力捍卫了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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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凌晨2时许,清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一足浴店内发生消费纠纷并引发冲突。接警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法定程序处置警情、调解矛盾、维持现场秩序。处置过程中,马某等4名人员均处于醉酒状态,情绪失控、言辞过激,不仅拒不配合民警现场处置,还采取贴身推搡、刻意阻拦等方式故意阻挠执法,无视民警现场指令,严重扰乱正常处警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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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查明案件、固定证据,清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随即介入展开调查,办案民警经全面梳理现场情况、调取相关影像资料,查实马某等4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清晰,其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清水县公安局依法对马某等4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此案查处,严厉打击了酒后滋事、抗拒执法的不良风气,彰显了公安机关对阻碍民警执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阻碍、妨害公务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遇到警情处置请自觉配合民警工作,理性表达诉求,切勿酒后失范、以身试法,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与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