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自今年6月1日起,东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260元/人·月。南都记者从东莞市民政局获悉,该低保标准跟2025年一致;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享受低保标准的人数为6602人。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了《2026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制定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06元;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每人每月1073元。
根据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发布的《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东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260元/人·月,超过省定最低线。据了解,东莞低保补助采取“补差发放”,即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计算救助金。东莞低保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其中,城镇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748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627元/人·月。
此外,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2016元/人·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为1890元/人·月。
南都记者从东莞市民政局获悉,上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以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都与2025年一致。
此外,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享受低保标准的人数为6602人,特困人员760人,低保边缘家庭对象525人。
《通知》还要求,各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救助资金安排和发放工作,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加大困难群众排查力度,主动发现救助对象,确保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此外,市、镇民政部门要加强底线民生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规范流程、加强监管等管理方式,提高资金效能,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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