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余杏 通讯员 范泓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保障学生每天一节体育课,高中阶段每周不少于三节……”近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促进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专门针对中小学生体育锻炼的地方性法规。
《规定》明确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程,不得以大课间活动、课后延时服务或其他非体育类活动替代。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一小时,每天至少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家校配合确保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课程方面,《规定》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应指导学生掌握一至二项运动技能,鼓励因地制宜开展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等班级赛和校际赛。
围绕场地和师资短板,《规定》也作出针对性安排,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假期向中小学生开放,有序推进公共场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场地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师资方面,则完善对体育教师的培养聘用、考核评价和绩效考核,保障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享有同等待遇。《规定》还确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将促进中小学生体育锻炼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体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余伟良表示,接下来,教育部门将通过15分钟课间和30分钟大课间制度,推动学生“走出教室、动起来、乐起来”,不断拓展课后服务、体育社团、亲子运动会等方式,形成课堂、课间、课后、课外“四维联动”,进一步推进学生运动能力达标体系建设,提高体育成绩占中考总分的比重。
作者:余杏 范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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