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红星新闻报道了个案例,看完心里堵了好一阵。
内蒙古包头一个中学,班主任郭老师因为班上卫生问题和学生王某吵了起来,情绪上头,拉扯推搡了学生几下。结果家长知道后,二话不说冲进办公室,把老师给打了。
法院判下来,家长负主责,赔了八千出头——注意,这个数已经是扣掉郭老师自担三成责任之后到手的。
挨了一顿打,落了一身腥,拿到的赔偿还没有一些网友一个月的工资高。
为什么自担三成?法官说得明白,你动手推学生脑袋在先,激化了矛盾。法律上这叫过错相抵,没毛病。但这事儿搁谁身上谁难受——你管学生,方式是不太对,可被人冲进办公室揍了一顿,回头还得为自己的不当管教买单。就这种感觉,说不上来,反正不是滋味。
你品,从你开口批评学生的那一秒起,就已经把自己搁在风险里了。
这个案子还只是让人不舒服的话,今年一月浙江瑞安那件事,真能把人看到心凉。
1月7日,瑞安一位教了十多年的宋老师,课间看见两个六年级学生打架,上去劝。拉了三次,全程一句重话没说。结果一个女生趁她转身,用金属镊子直接刺进她右眼。
眼球破裂,外伤性白内障,继发性青光眼,轻伤二级。手术一轮一轮地做,右眼视力几乎保不住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也查出来了,不敢回学校,看见尖锐物品手都抖,睡觉靠药。
今年5月1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和红星新闻先后做了详细报道。校方发了情况说明,人社局认定了工伤。可然后呢?涉事女生不满十四周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她在保护学生,在做任何一所学校都会要求老师做的事情。
但她得到的保护,少得可怜。
一个案子告诉你:管得不好,后果你背。
另一个案子告诉你:管得没问题,出了事你也未必讨得回公道。
俩案子摞一块儿,就是个死循环。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往前一步是悬崖,往后退也不见得是平地。一个眼睛伤成这样的宋老师,够让成千上万个老师下次想上前拉架的时候心里犹豫好几下。
有人说了,这是极端个案,大部分孩子都是好孩子。这话不假。但风险这玩意儿不讲概率,它讲的是恐惧怎么传。一个老师出了事,隔着屏幕看新闻的其他老师,谁不寻思寻思?
说回怎么办。
未成年人不担刑责,这条线不能动,也不该因为一个案子就推翻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但民事赔偿能不能换个思路?比如,校园责任险先垫上医药费,后续再找监护人追。别让流血的老师还得自己拖着病体打官司。另外给老师们一句实在话:出了事,第一时间留证据,别怕撕破脸,该报警报警,该拍照拍照,先把自己护住了比什么都强。
还有学校。别一出事就想着息事宁人。该站出来的时候,站到老师身后。不用替她打架,保安拦阻,一键报警行不行?就让老师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就行。
老师这活儿,用不着往神坛上供。什么蜡烛啊工程师啊,好听着呢,出了事啥用没有。他们要的就一样:正常干活,出了事有人兜着;被人伤了,伤人的得付出代价。
就这么简单的事,现在看着,真不简单。
保护老师,也是保护孩子成长的环境。老师有安全感,教育才有底气。
你觉得,眼下的校园里,老师们是管得太多了,还是已经不太敢管了?来评论区唠唠。
(源自红星新闻,图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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