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6年5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发现,肇庆市、潮州市存在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水产养殖废弃物无序堆放、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等突出问题。
一、基本情况
肇庆市、潮州市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但两市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占坑塘等问题多发,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二、主要问题
一是固体废物非法处置。督察发现,肇庆四会市一些地方长期存在利用坑塘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问题。一处坑塘累计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约4.8万吨,坑塘水面已被填平,占地面积约18亩,包括农用地17.6亩(含永久基本农田3.8亩)。
图1 2026年5月1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广东省肇庆四会市一处坑塘已被大量固体废物填平
另有一处坑塘累计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约8万吨,侵占农用地约36亩。取样监测显示,坑塘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126毫克/升、5.8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5.3倍、4.8倍。
图2 2026年3月13日,督察组暗查发现,广东省肇庆四会市一处坑塘非法倾倒约8万吨固体废物
二是废弃蚝壳无序堆放污染环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产生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潮州市饶平县存在大量生蚝开蚝点,蚝壳随意堆放,一些堆放点还夹杂大量生活垃圾。
督察发现,12处废弃蚝壳违规堆放点未采取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堆放总量11万余吨,占地148.3亩,其中农用地44.8亩(含永久基本农田5.6亩)。取样监测显示,堆放点积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2470毫克/升、412毫克/升、31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122.5倍、411倍、154倍。
三是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督察发现,潮州市潮安区存在非法倾倒工程渣土、装修垃圾问题。2026年3月督察组暗查发现,在古巷镇有车辆正在倾倒装修垃圾。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区域垃圾倾倒量高达40万吨,占地85.7亩,其中侵占农用地约71亩(含耕地2.6亩)。该区域部分坑塘还非法倾倒废塑料、废泡沫及生活垃圾。取样监测显示,坑塘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538毫克/升、18.2毫克/升、0.8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25.9倍、17.2倍、3倍。
肇庆四会市也存在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位于东城街道的一处坑塘被非法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倾倒量约11万吨,占地面积约51亩,其中侵占林地13.3亩、草地22.7亩。
三、原因分析
肇庆市、潮州市对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力,非法倾倒填埋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