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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3日,河南省汝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到修复后的林地进行实地查看。

在检察机关监督下,河南省汝阳县城关镇一处压占林地、破坏土壤的“垃圾山”终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5000余棵新苗迎风挺立的“生态林”。

2025年底,汝阳县检察院在落实“林长+检察长”制开展巡林时,一处异样的地貌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在城关镇一处林木葱郁的地段,竟隆起一座与路面齐平的“山丘”。

这是山吗?检察官决定探个究竟。通过无人机航拍、现场勘查,并委托专业测绘机构实地勘测、结合定点测绘技术精准落图,真相令人心惊:此“山丘”并非自然山林,而是由建筑垃圾长期堆积而成的“垃圾山”。它压占乔木林地6.6亩,高达10多米,根本就是一座巨大的废料堆。经向自然资源部门调取地块规划用途数据,检察官确认此处属于生态区位重要的乔木林地,具有涵养水源、美化景观的生态功能。

“这不仅是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更潜伏土壤污染风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让检察官担忧的是,尽管入口设有铁栏,却未完全封闭,仍有车辆伺机倾倒垃圾,而场地毗邻凤凰山森林公园,环境危害持续蔓延。

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长期侵占林地,责任在谁?检察官调查发现,问题背后存在职责交叉与监管空白。经梳理法律法规,检察官明确了相关主管部门对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负有全过程监管职责,属地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也负有责任。两家单位职责各有侧重,却均存在履职不到位之处。

今年1月,汝阳县检察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随后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限期清运违法堆积的建筑垃圾,修复植被,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牵头组建整改专班,启动集中清理整治,出动铲车20余车次、工作人员70余人次,将堆积多年的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并运来150余车黄土进行覆土改良。

如何让这片土地重生?林业部门结合受损林地的立地条件,指导相关部门栽植野酸枣树苗、柏树共5000余棵,同步撒播草籽200余斤。

整改结束,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汝阳县检察院通过无人机对复绿区域进行航拍评估,从高空查看改良土壤覆盖及植被长势情况。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和三维实景模型清晰显示:曾经的“垃圾山”已被郁郁葱葱的新苗取代。

4月24日,汝阳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踏查。听证员现场评价道:“相关单位对垃圾整改工作是下了真功夫的,我们总体满意。”

4月28日,汝阳县检察院依法作出终结案件决定。在检察机关的持续推动下,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汝阳县2026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将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规范处置纳入全县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体系,规划设置了合规建筑垃圾倾倒点位,建立了“日常巡查+季度排查”常态化监管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垃圾往哪去”的问题。

据悉,汝阳县检察院还以此案为契机,结合洛阳南部生态发展区定位,打造了“益护·汝水清澜”特色生态检察品牌,并向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报告,推动召开全县“府检联动”暨“检护生态”联席会议,进一步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