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610124106209GB01524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610124106209GB01524宗地位于周至县尚村镇马村、新河村范围内,乡村硬化路以东,国道G310以北约3千米,县道X319以南约1.2千米。主要指标如下:
610124106209GB01524宗地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32407.66平方米(折合198.611亩),规划净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容积率≥0.01,规划总建筑面积≥1918平方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324平方米,规划地下建筑面积≥594平方米,建筑密度≤15%。本次规划停车位依据《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文件要求。电动自行车管控应符合《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市资源发(2024)149号)要求。无障碍车位应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配置。停车位数量、地下停车面积和地下人防面积以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自规划条件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
地址:周至县二曲街办云塔南路1号
电子邮箱:3262980398@qq.com
联系电话:029-87111288
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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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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