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2026年6月10日消息,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市道路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和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财政、公安交管等部门对现行道路停车收费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并形成初步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6月19日。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政策优化的最大变化是新增了短时免费停放规定。车辆在上海市道路停车场(同一路段内)停放时长15分钟(含)以内免费,超出15分钟的,自开始停放时间起计费;单台车辆在全市范围内每自然日可享受2次短时免费停车政策。
同时,优化方案将智慧道路停车场收费的计费单位统一调整为15分钟,有效提升计费精细化程度;对采取人工收费的道路停车场,以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
此外,优化方案对各类收费区域白天时段收费标准作结构性调整,并利用价格杠杆进一步加大对内环线内区域长时停放(超过2小时)车辆的调控力度,引导车辆快停快走,加快道路停车位周转。
优化方案还完善了夜间停车收费政策,将夜间停放时间从晚7点30分至早7点30分调整为晚7点至早7点,与上海市市区道路公交专用道早晚高峰时间保持一致;明确夜间停放按时计费、费用封顶,有效解决现行政策中个别存在的白天与夜间跨时段收费不合理的问题。
附:上海市道路停车收费政策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增设短时免费停放
车辆在上海市道路停车场(同一路段内)停放时长15分钟(含)以内免费,超出15分钟的,自开始停放时间起计费。单台车辆在全市范围内每自然日可享受2次短时免费停车政策。
二、细化计费单位
将上海市智慧道路停车场停放服务计费单位统一调整为15分钟。对采取人工收费的道路停车场,以30分钟作为一个计费单位。
三、调整收费区域划分
将上海市道路停车场收费区域从现行的三类调整为四类。
上海市道路停车收费区域调整划分表
四、优化收费标准
一是优化白天时段收费标准。对各类区域白天时段收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并针对停车矛盾相对突出的一、二类区域增设长时(超过2小时)阶梯价格。此外,对少数实行人工收费的道路停车场,其收费标准按计费周期折算后与智慧道路停车场保持一致。
二是完善夜间、按月停放收费政策。夜间停放实行按时计费、费用封顶。为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继续在部分小区周边路段提供按月收费服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
三是制定道路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对于大型赛事、大型活动设立临时道路停车场等情况,按照所在区域2小时计费标准按次计收。
优化后的智慧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
优化后实行人工收费的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
注:1.白天及夜间计费的起止时间,可由所在区交通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并向社会公示。
2.上述计时收费按差额累进计费。
3.按月收费服务仅限部分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周边路段。
热点问答
1.上海市道路停车泊位划设和收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授权政府有关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可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并明确其使用时段。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道路停车可以采取按时或按次方式计收停车费。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道路停车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财政等部门按照区域和时段差别化的原则予以核定。截至2026年5月底,上海市有收费道路停车泊位4.96万个。
2.上海市道路停车收费的性质和用途是什么?
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上海市机动车道路停车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收部门为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3.上海市现行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上海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依据2005年原市建交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沪交停〔2005〕621号),分内环线内重点区域、内环线内其他区域、内、外环线间区域(含外环线外城镇)三类区域,实行差异化定价。白天在不同的区域根据停车时间的长短实行累进收费,人工收费规则为首小时内按一小时计,智慧道路首小时内按照0-15分钟、15-30分钟、30-60分钟划分计费,首小时外均按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上海市现行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
4.此次收费政策优化的背景是什么?
总体看,现行政策对减少路内长时停车、加快道路停车周转、引导机动车入库停放,促进交通排堵保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上海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小客车保有量已从2005年的61万辆激增到2025年621万辆,“停车难”与“交通拥堵”成为超大城市治理的突出难题。现行收费政策实施已经超过20年,逐渐难以适应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更高要求,例如:缺少短时免费停车政策不便于市民临时办事、计费单位精细化程度尚显不足、区域差别化收费的调节作用不够明显等。近年来,社会各界十分关心道路停车收费问题。为此,经综合评估,有必要对现行收费政策进行优化完善。
5.此次政策优化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城市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具有一定稀缺性,其核心功能是保障车辆、行人的通行权,部分车辆占用道路停车,必然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产生影响。因此,政策优化仍将坚持“谁使用、谁付费”的公平原则,并进一步凸显“服务短时停车,调节停车需求”的功能导向。一是继续实行区域差别化的收费管理原则。二是更好利用价格杠杆,从需求管理出发,在满足市民短时免费停车需求的同时,完善停放时间差别化收费政策。三是充分借助智慧化手段,进一步提升道路停车精细化管理水平。
6.此次政策优化的最大变化是什么?
此次政策优化的最大变化是新增了短时免费停放规定。据了解,国内许多大城市均设置了短时免费停放政策。近年来,社会各方要求在上海市同样实行短时免费停放政策的呼声日益增加。因此,此次考虑增加在道路停车场(同一路段内)停放时长15分钟(含)以内免费的规定。同时,为避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考虑规定单台车辆在全市范围内每自然日可享受2次短时免费停车政策(据统计,目前单台车辆短时道路停车的频次大多数在每日2次及以下)。
7.为什么要对收费区域进行重新划分?
现行收费区域于2005年划分,分内环线内重点区域、内环线内其他区域、内、外环线间区域(含外环线外城镇)三类区域,实行区域差异化定价。总体看,现行政策仍能较准确反映内环线内区域交通状况和道路停车供需,适用情况良好。但随着上海市城市空间布局不断更新变化,特别是主城片区和五大新城快速发展,内、外环线间区域(含外环线外城镇)交通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使用同一收费标准不尽合理。因此,此次将道路停车场收费区域从三类细化为四类。一类、二类区域分别为现行政策中的内环线内重点区域、内环线内其他区域,四至边界保持不变。新的三类区域为内、外环线间区域、四个主城片区和外环线外五个新城。新的四类区域为外环线外其他区域(除三类区域),并分别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8.此次政策还作了其他哪些方面优化?
一是细化计费单位。将智慧道路停车场收费的计费单位统一调整为15分钟,有效提升计费精细化程度。对采取人工收费的道路停车场,以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
二是优化差异化停车收费标准。对各类收费区域白天时段收费标准作结构性调整,并利用价格杠杆进一步加大对内环线内区域长时停放(超过2小时)车辆的调控力度,引导车辆快停快走,加快道路停车位周转。
三是完善夜间停车收费政策。将夜间停放时间从晚7点30分至早7点30分调整为晚7点至早7点,与上海市市区道路公交专用道早晚高峰时间保持一致(白天及夜间计费的起止时间,可由所在区交通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同时,明确夜间停放按时计费(计费单位与白天时段一致)、费用封顶(不超过现行夜间停放按次收费价格),有效解决现行政策中个别存在的白天与夜间跨时段收费不合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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