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跨地域的面馆商标纠纷引发全网热议。河南南阳一对夫妻经营的“渝见小面”,开业两年多后,被广州知名餐饮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对方要求赔付七八千元赔偿金。这件看似常规的商标维权案件,却让大众心生疑惑,也引发了大家对中小商家生存、商标侵权界定边界的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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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品牌方主动维护自身商标权益,打击恶意侵权、山寨仿冒行为,本身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正当行为。商标是一个品牌的核心无形资产,凝聚着企业的经营心血、口碑信誉和市场价值。市场上大量山寨店铺蹭热度、仿招牌、混淆消费者视线,不仅损害正规品牌的利益,还容易造成餐饮品质参差不齐、扰乱市场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说,广州“遇见小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商标权益,是所有正规品牌的合法权利,理应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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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回归本次具体纠纷,此次侵权判定确实显得过于牵强,很难让普通民众信服。涉事的南阳面馆老板娘是重庆本地人,店名“渝见小面”的取名逻辑简单纯粹。“渝”是重庆市的专属简称,用家乡简称命名面馆,是无数餐饮小商家的常用做法,饱含地域情怀,贴合小面馆接地气的经营定位。从文字来看,“渝”和“遇”读音相近,但字形、字义截然不同,并非刻意模仿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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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键的是,判定商标侵权的核心,是看是否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两家店铺虽然都主营重庆小面,但除此之外几乎毫无相似之处。南阳夫妻的小店从门头招牌、配色设计,到店内装修风格、门店布局,都和广州品牌门店完全不一样。开店两年时间里,夫妻俩始终踏实经营,没有照搬对方的产品模式、营销套路,也从未刻意蹭大品牌热度,不存在恶意侵权的主观意图。

对于普通市井小面馆而言,一碗小面售价仅8元,七八千元的赔款,意味着要纯卖一千多碗面才能凑齐,这还不算房租、食材、人工等硬性成本,这笔赔偿对小本经营的个体户来说,无疑是沉重负担。

商标维权的初衷,是遏制恶意仿冒、保护市场公平,而非对善意、无意的相似名称进行过度追责。执法和司法判定侵权,不能只机械比对文字重合度,更要结合取名初衷、店铺风格、大众认知、主观意图综合判断。希望此次纠纷能够得到公正处理,守住商标维权的底线,既保护正规品牌权益,也给底层小微商家留足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