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滩垃圾巡查清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巩固提升美丽海湾响水段建设成果,切实守护沿海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厘清界限、明晰职责,切实解决海滩垃圾问题,全力保障岸线洁净。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在广泛征求陈家港镇、大有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建议后,形成了《海滩垃圾巡查清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6月18日前以邮箱或书面方式反馈至响水生态环境局。
地址:响水县双园路391号响水生态环境局北楼101室;
邮箱:xssk101@163.com
附件:海滩垃圾巡查清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2日
海滩垃圾巡查清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巩固提升美丽海湾响水段建设成果,切实守护沿海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厘清界限、明晰职责,切实解决海滩垃圾问题,全力保障岸线洁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海岸线及海堤闸站为关键节点,明确涉海部门、属地政府和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快形成日常保洁、常态巡查、定期巡湾、问题交办、闭环处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海滩垃圾“日产日清、随见随清”,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区域主体职责
结合《响水县海岸带管护实施方案》及全县海滩垃圾清理情况,明晰相关管护职能。
(一)陈家港镇
责任区域:以海堤线新滩闸(含)为起点,东至通海路的全部闸站、道路、海岸线、潮间带等。
具体职责:负责该区域日常保洁。组建固定保洁队伍,制定作业规范,每日进行全线清理。清理出的垃圾须按垃圾分类要求收集,及时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保洁工作台账,记录清理垃圾量、作业区段、清运车辆车次及累计费用等。
(二)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区域:以海堤线新滩闸为起点,西至灌江大道与海堤路交叉口的全部闸站、道路、海岸线、潮间带等。
具体职责: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日常巡查清理,及时清除岸滩垃圾和渔业废弃物,确保可视范围内无明显积存垃圾;同时监管责任区内养殖用海活动,督促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设施产生的各类垃圾,杜绝养殖废弃物进入公共岸线。
(三)大有镇
责任区域:以通海路与海堤线交叉口为起点,东至中山闸(含)之间的全部闸站、道路、海岸线、潮间带等。
具体职责:定期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及时打捞清理水流裹挟堆积的垃圾、水草等杂物,保障闸站环境整洁。配合河长制工作,定期清理入海河道漂浮垃圾,杜绝河道垃圾下泄入海。
(四)灌东盐场、三圩盐场、银宝盐业公司
责任范围:新滩闸至滨响分界线的闸站及海堤线向内陆一侧(按照养殖区域权属各自负责)。
具体职责:开展每日巡查,发现垃圾立即清理,确保闸口及内侧道路周边无积存、无漂浮物滞留,做到日清日结。对养殖生产区岸线开展常态化保洁,杜绝生产、生活垃圾入海。
(五)工业经济区
责任区域:海堤线新滩闸至灌江大道与海堤路交叉口向内陆一侧。
具体职责:负责该区域内的日常保洁,加强巡查频次,杜绝垃圾进入向海一侧。
(六)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区域:负责海滩垃圾合规处置指导。
具体职责:对海堤管理范围内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开展监管;推动海岸线环卫精细化,指导各责任主体对垃圾开展合规处置。
(七)响水生态环境局
责任范围:承担海滩垃圾治理监督评估。
具体职责:加大巡湾频次,适时组织现场巡查、无人机巡查等,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和岸线卫生状况;对巡湾发现及上级交办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
(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范围:负责海上垃圾清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海域使用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清理责任,确保海域使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浒苔打捞工作同步开展对海上漂浮垃圾的清理。
各责任主体可以自行或委托在本地区从事相关工作的国企事业单位开展区域内的日常巡查清理,确保常态化清洁工作。
三、加强组织推进
(一)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全国生态日、世界海洋日等节日活动,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全民有序规范处置垃圾。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垃圾清理,推动形成全民护海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协调推进。建立海滩垃圾治理协调机制,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及相关镇区、企业参加,保障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作业装备,定期会商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推动履责尽责。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对照方案细化落实,对履职不力、垃圾清理不到位被上级通报的,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提请追责问责。
附件:响水县海滩垃圾清理职责区域分布图
此文标题来源:嘎门口小编(转此标题请备注)
文章来源:响水政府网
图片来源: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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