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绛县融媒)
关于开展绛县2026年县级非遗项目和
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我县非遗传承保护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开展2026年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包括:民间文学(I),传统音乐(II),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IV),曲艺(V),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VI),传统美术(VII),传统技艺(VIII),传统医药(IX),民俗(X)。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对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3、项目真实完整,无编造,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体现本地区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4、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能列出至少三代以上传承人,有史可查。
(二)申报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2、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3、遵纪守法,爱国敬业,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德艺双馨。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2、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
3、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4、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
二、申报程序
(一)递交材料:各申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综合文化站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逾期概不受理。
(二)项目遴选:乡镇提出推荐名单后报送县文旅局非遗办公室;县直属单位推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项目,直接提交县文旅局非遗办公室。
(三)项目评审:县文旅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走访、初审,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县非遗评审委员会审核。
(四)项目公布: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进行研究审批,公示后报请县政府公布,颁发证书和牌匾。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非遗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要内容充实,表达准确,脉络清晰,突出重点,尊重事实。
2、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照片15张(可以将照片直接插入申报文档资料中)。照片需反映出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并以文字形式将最关键的内容、环节、拍摄时间、地点等介绍清楚。3、5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详细介绍该项目的基本情况。
3、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其他资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书籍、历史文献、书面资料等。
4、项目申报书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10份。
5、电子文本:包括视频资料、录音资料、相关照片、申报书电子文本(Word格式)等。(与纸质资料一并提交)
6、申报材料清单一份。
7、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客观真实反映申报人学艺经历、技艺水平及传承实绩,杜绝虚构、夸大内容。
2、报送500万像素以上高清数码照片4张,可直接插入申报文档。照片需完整反映师承谱系、核心技艺实操、代表作品、带徒传艺、公益展演等关键内容,每张照片配套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
(三)补充提交可佐证申报资质的辅助资料,包含传承谱系、获奖证书、活动记录、媒体报道、相关文献资料、手稿资料等,全面支撑申报人传承资历。
(四)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规范装订,申报书一式10份,整洁规范、无涂改破损。
(五)同步报送全套电子资料,包含Word版申报书、高清照片等电子文本,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六)单独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清单1份,清晰列明所有报送资料明细,便于审核归档。
(七)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请申报人自行提前备份留存。
四、申报咨询
地 址:绛县文化和旅游局非遗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绛县文化馆)
联系人:蔡军苗
电 话:13467295618
绛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10日
初审:撖俊鸽
复审:齐晓兵
终审:荆冠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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