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甘肃省群众急难愁盼,优化救助流程、拓宽救助范围、细化救助标准,构建更高效精准的急难救助体系,全力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意见》在原有临时救助政策基础上全面升级,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的再兜底”作用,聚焦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明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及时高效、公开公正的工作原则,强化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衔接、补充四大功能。
《意见》实现救助范围全覆盖,全体城乡公民均可纳入保障,划定六类重点救助对象。涵盖遭遇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变故,急需即刻帮扶的急难型群众;医疗、教育、康复等刚性支出剧增、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享受低保、特困、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后生活仍难维系的群众;正在办理低保、特困认定,等待救助金发放期间断供的过渡困难群体;以及其他特殊原因致困人员、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情形。针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意见》明确申请前12个月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需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状况同步符合认定标准。
为破解救助办理周期长、流程繁琐难题,《意见》大幅简化审批环节,打造线上线下双通道申请模式。群众既可前往户籍地、常住地或事发地乡镇(街道)线下提交申请,也能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心救”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行动不便群众可委托村(社区)或他人代办,政务系统可核验的材料无需群众重复提交。
《意见》创新推行两类快速救助机制,大幅压缩办理时限。针对轻微突发困难落实小额快救,免除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与公示,仅登记相关信息即可发放救助,全程不超过3天;遭遇重大变故、生活难以为继的群众可享受先行救助,先救助后补齐手续,第一时间缓解群众燃眉之急。常规救助流程中,乡镇(街道)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邻里走访并公示上报,县级民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救助时,无需重新核算收入财产,仅复核新增刚性支出即可。
审批权限同步下放,小额快救、救助金额等于1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事项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救助标准2至6倍低保额度、重大困难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把关。同一事由无正当理由不得重复申请,确有特殊困难二次救助的,全年救助上限为2次。
《意见》分档设定科学救助标准,全部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挂钩,计算公式清晰透明:临时救助金额=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救助人数×救助倍数。小额快救救助额度不超过1个月低保标准;常规困难最高救助标准为6个月低保标准;对困难叠加、已达救助上限仍无法脱困的特殊个案,启动一事一议集体会商机制,最高可发放12倍低保标准救助金。各地还可推行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模式,持续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渠道丰富多元,实行现金、实物、转介服务三类帮扶并举。(记者 赵万山)
来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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