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口腹之欲,四川南充3名男子竟相约持气枪猎杀“三有”保护动物……6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警方获悉,当地侦办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现场抓获蒙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查扣具备致伤力的气枪1支、铅弹及3只已死亡的野生斑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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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被抓获
日前,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搬罾派出所民警在某镇河坝区域巡逻时,发现一辆停靠车辆形迹可疑,于是上前进行盘查。民警在车内发现气枪、铅弹及3只已死亡的野生斑鸠,当即控制蒙某等3名嫌疑人,并依法将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办案民警介绍,涉案枪支系蒙某早年在路边捡拾,后藏匿于老家,并通过网络视频自学枪支操作方法,一心伺机试枪。此前,蒙某与江某、陈某闲聊时谈及野味,相约一同前往野外打猎,并计划猎获野味后共同食用。随后,3人在非法狩猎途中民警被挡获。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顺庆区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禁止使用军事武器(制式枪械)、气枪(气压弹射装置)、排铳(火药枪)、弓箭、弩、弹弓、粘网等捕猎装置捕猎野生动物,禁止采用夜间照明行猎、火攻、烟熏、水淹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或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
经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认定,蒙某等人非法持有枪支,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猎杀野生动物。目前,犯罪嫌疑人蒙某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同时,枪支、弹药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藏、使用。切勿因猎奇贪玩、贪图口腹之欲心存侥幸,私藏枪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均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厉惩处。
郭佳鑫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郭宇 审核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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