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9日07时25分许,驾驶人梁某驾驶豫ND11**6号新能源汽车沿江山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双塔路路口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李某所驾的豫VM2**P号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因双方驾驶人均系了安全带,未有人受伤,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提醒:驾车途中请勿接打电话、刷视频等妨碍驾驶行为,分心驾驶害人害己,这种行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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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权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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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9日07时25分许,驾驶人梁某驾驶豫ND11**6号新能源汽车沿江山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双塔路路口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李某所驾的豫VM2**P号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因双方驾驶人均系了安全带,未有人受伤,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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