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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公告

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2026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志愿填报时间和招收原则与办法等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对象,仅限初一年级或初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一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的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班)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

二、生源范围

(一)市直属学校、钦南区、钦北区作为一个招生区域(统称“市本级”),市直属、钦南区、钦北区公办普通高中,市直(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应在市本级范围内招生。

(二)灵山县、浦北县属公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三)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或县(区)未能完成招生任务的,由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三、报读条件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条件

1.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报读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灵山县灵山中学、浦北中学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A等级及以上。报读钦州市第三中学、钦州市第四中学、灵山县新洲中学、浦北县金浦中学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B+等级及以上。

2.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报读广西民族高中、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钦州市第三中学、灵山县灵山中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A等级及以上;报读钦州市第四中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B+等级及以上。

3.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C+等级及以上,其中报读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灵山县第二中学的特长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B等级及以上。

4.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综合高中班:报读公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综合高中班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B等级及以上,其中报读钦州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钦州市第十三中学、钦州市外国语学校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B+等级及以上。报读民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C等级及以上。

(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条件

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A等级及以上;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统招生(含民族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B等级及以上。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统招生,综合高中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

(三)实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等级条件

报读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各批次的考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达到C等级及以上。

四、填报志愿时间与方法

(一)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含民族班)

1.志愿填报时间

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于7月12日—13日2天之内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

2.志愿填报办法

(1)特长生

①报读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钦州市第三中学、钦州市第四中学的特长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特长生志愿时,可供选择的栏目有“特长报读学校”(仅限一个报读志愿)。考生所填报的特长志愿,必须与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复试项目和志愿学校招生项目一致。

②灵山县、浦北县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由灵山、浦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定向生和统招生

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定向生和统招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供选择的栏目有“定向报读学校”(仅限一个报读志愿)和“统招报读学校”(分“报读学校1”“报读学校2”“报读学校3”“报读学校4”四个平行报读志愿)。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定向报读学校和统招报读学校志愿。

(3)广西民族高中、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钦州市第三中学、钦州市第四中学、灵山县灵山中学少数民族班

①广西民族高中:不单列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统招生志愿中填报,在统招生志愿中同批次同步录取。

②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钦州市第三中学、钦州市第四中学、灵山县灵山中学少数民族班:不单列志愿,在统招生志愿中同批次同步录取。

符合相应类别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含民族班)志愿或单独填报其中一个类别志愿,具体报读志愿由考生在家长指导下自主填报。

(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统招生、综合高中班

1.志愿填报时间

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统招生及综合高中班的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于7月22日—23日2天之内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未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各批次志愿。

2.志愿填报办法

(1)特长生

①报读市直非示范性普通高中钦州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钦州市第十三中学的特长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特长生志愿时,可供选择的栏目有“特长报读学校”(仅限一个报读志愿)。

②县(区)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统招生和综合高中班

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班统招生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供选择的志愿有“报读学校1”“报读学校2”“报读学校3”“报读学校4”“报读学校5”五个平行报读志愿。

符合相应类别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统招生、综合高中班志愿或单独填报其中一个类别志愿,具体报读志愿由考生在家长指导下自主填报。

五、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注意事项

(一)项目

特长生测试项目分为体育类、艺术类及科技类等。含篮球、足球、田径、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美术、书法、机器人、航模、科技发明、科学DV、青少年信息学、电脑编程制作、无线电测向、数学建模等。具体项目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后报市教育局审批,特长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学校的某一项目参加统一测试。

(二)报名时间及测试时间

报读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在6月27日—28日直接到意向报读学校报名,填写《2026年钦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初试报名审批表》。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组织已报名考生于6月30日进行特长项目测试,初试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入复试。特长复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进行。具体方案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报读县(区)属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招收办法由招生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六、录取顺序及办法

(一)录取顺序

按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含民族班、综合高中班)的顺序进行录取与审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先进行特长生的录取,再进行定向生、统招生(含民族班)录取;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先进行特长生录取,再进行统招生(含综合高中班)录取,确保一个考生只能够被一个批次、一所学校录取。

(二)录取办法

由市中招办根据录取条件实施录取,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和各学科笔试成绩等级排序,然后按照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1.特长生录取

(1)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相应等级,特长复试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特长志愿,按招生学校特长项目所列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县(区)属普通高中特长生,由县(区)教育局于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将特长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招生系统中锁定该批次名单,不再参与其他批次录取。

2.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统招生、民族班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综合高中班录取

(1)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

根据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按区域(市本级、灵山县、浦北县),依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和各学科笔试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生学校所录取的定向生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时,剩余指标用于统招生录取。

(2)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民族班录取

①统招生录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和各学科笔试成绩等级排序择优录取。

②民族班录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6〕646号)精神,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钦州市第三中学、钦州市第四中学、灵山县灵山中学民族班,不单独新增指标,列入学校统招生计划,与统招生同批次录取。

③广西民族高中录取。与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批次同步录取,根据考生报读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核定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考生姓名、民族、户籍所在县(区)、学籍所在中学、中考成绩等信息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3)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综合高中班录取

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和各学科笔试成绩等级排序择优录取。

3.教育优待对象录取

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等优待对象报读普通高中,根据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及有关标准实施录取。

根据考生报读情况,结合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学校各类报名考生的具体录取条件。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录取条件由市中招办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

七、录取与审批时间安排

(一)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与审批时间为7月14日—21日。

(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录取与审批时间为7月24日—28日。

八、注册入学

(一)示范性普通高中入学注册时间:7月25日—26日。

(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入学注册时间:7月30日—31日。

九、热点问题解答

(一)示范高中统招生志愿,报读志愿1填报A学校,报读志愿2填报B学校,报读志愿3填报C学校,报读志愿4填报D学校,如果中考成绩条件达不到A学校录取条件,达到B学校录取条件,B学校录取吗?

答:B学校录取。我市普通高中各批次志愿,符合相应类别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民族班志愿或单独填报其中一个类别志愿。其中,示范性高中统招生4个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4个志愿为平行志愿,没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之分,即系统按照考生中考总成绩等级和各学科笔试成绩等级排序,然后按照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如果不符合A学校录取条件,达到B学校录取条件,B学校录取,依次类推。

(二)学校或个人可以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吗?

答:《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代替学生填报报读志愿,因学校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无法填报志愿的,由学校和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并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钦州市户口,在外地读初中,可以回钦州市报读高中吗?

答:根据“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如果钦州市户口的外地初中毕业生想要回钦州市报读高中的,需要在钦州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否则不属于招生范围。

(四)什么是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与普通高中有什么区别?

答:综合高中班是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贯通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区别为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是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内办学,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在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和收费管理等方面与普通高中基本一致。

(五)哪些学校有综合高中班?报读条件是什么?

答:2026年钦州市开展综合高中班的学校有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钦州市卫生学校、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广西钦州商贸学校、灵山县职业技术学校、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报读综合高中班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B等级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需达到C等级及以上,实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达到C等级及以上。

(六)在哪里填报志愿?

答:通过钦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inzhou.gov.cn/),登录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弹出窗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填报志愿。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已填报的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所填报的志愿不能更改。

(七)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高中招生的相关信息?

答:学生及家长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高中招生的相关信息:

1.拨打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77-2880977。

2.通过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inzhou.gov.cn/)查阅。

3.通过“钦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

1.2026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2026年钦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表

3.2026年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钦州市招生计划表

4.2026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