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辽委社发〔2024〕14号)以及《关于加强阜新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阜民发〔2023〕18号)要求,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指标
全市计划招聘88人,其中彰武县招聘10人、海州区招聘30人、细河区招聘29人、太平区招聘19人。88人中,18人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36人面向在社区工作1年及以上人员公开招聘、6人面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公开招聘、28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阜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2008年6月30日(含)之前出生,1985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网络知识。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证书必须于2026年6月30日(含)之前取得(以学历、学历认证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4.具有报考岗位所在县区户籍。户籍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天;
5.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人民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6.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胜任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符合报考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或招聘岗位已明确不得报考的不能应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聘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聘(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调剂、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阜新政务服务网。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可在2026年6月30日8时30分至2026年7月4日18时0分前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教育经历时,从高中开始填写;填写工作经历时,有参军经历或社区工作经历的请注明),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500KB以下)。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后至资格初审前,不可再进行修改。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提交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26年6月30日8时30分至2026年7月5日18时0分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查询结果期间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未通过且未在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期间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进行通知。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6年7月16日9时0分至2026年7月19日9时30分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请考生报名成功后妥善管理好登录账号和密码,以便后期打印准考证时登录使用。
(三)考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市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1)时间:2026年7月19日
上午9:00—11:0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方式:闭卷形式,全市统一组织
(4)内容:行测和公共基础知识(客观题),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阜新政务服务网、“阜新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政务服务网、“阜新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
资格复审时重点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查看。报考(一)(二)(三)类岗位的,还需分别查看《退出现役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年限)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工资表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材料和证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由考生报考岗位所在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具体负责。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入面试,面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政务服务网、“阜新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对笔试成绩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4.总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通过阜新政务服务网、“阜新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调剂
对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由其报考岗位所在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征求考生意见。在考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选择调剂到所在县区其他存在空缺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调剂人选的确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进行调剂。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比对,分数高者确定为调剂人员,如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调剂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二)(三)(四)类岗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考生报考岗位所在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报考(一)类岗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负责。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考生报考岗位所在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具体负责。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阜新政务服务网、“阜新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期间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组织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选。公示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与拟聘用人员签署岗位协议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聘期一般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自协议签订日起至下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止,聘期满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续聘。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署岗位协议书。岗位协议书一式三份。
(九)组织上岗
考生报考岗位所在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针对本县区招聘指标和社区实际工作情况,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并公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选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工作岗位。
四、待遇补贴
新聘用专职社区工作者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强阜新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实行)》(阜民发〔2023〕18号)享受待遇补贴。
五、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
5.报考考生自报名至正式聘用之前,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阜新政务服务网和“阜新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如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未及时关注阜新政务服务网和“阜新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所致结果,由报考考生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的解释工作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和有关县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
联系电话:
中共阜新市委社会工作部
0418-2100203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418-2110516
中共彰武县委社会工作部
0418-6915651
中共海州区委社会工作部
0418-3330885
中共细河区委社会工作部
0418-6211308
中共太平区委社会工作部
0418-2493200
中共阜新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6月26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