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自行车车主
没戴头盔、侧挂车牌、改装车轮
以为这样能瞒天过海?
这些行为要被罚款扣车啦
当前,广州正持续开展“攻坚01”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无牌、假套牌、非法改装加装、冲红灯、闯桥隧等严重违法行为。
交警:“有没有改装?”
骑行者:“你们查吧,没问题的,百分百原厂的。”
交警:“我们量过你的电动自行车轴距,上牌的轴距不会超过125厘米,这车的轴距现在是140厘米。”
6月23日,一名骑行者经过位于解放北路越秀公园地铁站附近的查车点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执勤交警经比对登记上牌时的照片发现,该男子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改头换面”——改了轴距、改了避震、改了车轮。
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应当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如违反此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禁止驾驶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拒不恢复或者现场无法恢复原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
编辑:郭文瑜 叶飞晴
审核:王玲
复核:林梅芳
签发:刘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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