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6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近日,大邑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通过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纠纷。
据悉,2025年1月,黄某到银行ATM机办理现金存款业务,将7,000元现金放入入钞口。设备点钞运转期间,黄某着急上厕所,仅凭机器运行声响主观认定存款操作完成,没有等存款入账确认便直接取走银行卡离开。事后,黄某看银行短信通知才发现,这笔存款没有入账记录,便立即返回ATM机查看,发现现金已不见踪影。次日,黄某报警并向银行申请调取监控录像,视频清楚记录钱款被杨某取走。
之后,黄某找到杨某,杨某当场承认私自取走7,000元,并承诺全额返还。此后,黄某多次催促,杨某始终拖延未付。为挽回自身财产损失,黄某将杨某起诉至大邑县法院,要求杨某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承办法官收案后梳理案件事实,向双方释法明理,明确杨某无合法依据占有黄某遗落的7,000元,造成黄某财产受损,已构成不当得利,依法负有返还义务,同时劝导黄某办理存款业务时未审慎核对,自身亦存在疏忽。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杨某分期返还原告黄某7,000元。
法官提醒,使用自助设备存取款务必全程等候操作完成,核对入账信息后再离开;若不慎遗落钱款,及时报警取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拾得他人遗失物应主动返还,非法占有拒不归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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