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侦办3年,认定明祥馨公司涉收受炉碴后,没确实破碎就填埋,违法在学甲农地等填埋68万多公吨,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诉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等8人,台南地院历经4年多审理,今下午5时宣判,郭再钦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判8年半,可易科金部分2年2月。
检方指出,2016年间前案虽获不起诉处分,惟2020年经开挖后发现深度、范围均超过前案,且主客观均属废清法所定义废弃物,且在行销过程存有严重造假不实等事证,属于新证据、新事实而重行起诉。
检方表示,本案于2019年经地方里长及民意代表检举,南检分案重启调查。其中,新检举部分的农地,经挖验确实有填埋电弧炉炉碴,接手检察官因同时侦办后壁区炉碴案,发现后壁案的涉案人赖姓男子,也是学甲案的关系人,认两案有密切关联性。
因事隔10年,相关证物均已发还当事人,检方以两案的原始卷宗为起点,重行全面调取并比对分析后,发现涉及后壁区炉碴案的超翔公司,2009年因88水灾炉碴溢流,导致后壁区的炉碴筛分场无法继续经营。
经找到事业遭遇瓶颈的明祥馨公司学甲厂地,郭再钦同意将炉碴筛分场移转至明祥馨公司厂房,并借用他的名义经营。之后,郭发现有利可图,也入股炉碴事业。
检方发现,郭、赖等人明知弧炉炉碴不能填埋于农地,却贪图厚利,由郭再钦利用担任学甲农会理事之便,取得大湾段靠将军溪农地,并雇用他人运送明祥馨从钢铁厂取得的炉碴至农地填埋。
郭再钦。(台媒)
之后,郭为贪图继续收取钢铁公司清除炉碴给付的厚利,并为方便违法去化大量炉碴,逃避炉碴贮存量不能多于前6个月的销售量,以及应付台南市政府环保局的稽查,又购买工厂土地或占用公有地填埋,并虚报炉石再利用产品去向,掩饰他的非法犯行。
案经台南地检署调查后,查出明祥馨涉嫌收受炉碴后未确实破碎,出厂者为未妥善处理废弃物而非产品。回填深度过深故意掩埋处理炉碴。南检依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申报不实、窃占罪等罪嫌将负责人郭再钦等8人提起公诉。
郭再钦主张,因挂名明祥馨负责人,认对公司申办不实、商业会计法及税捐稽征法等部分认罪,但对涉废清法部分,郭等人均不认罪。
他喊冤,检方认他以同案被告马男为人头买农地填埋炉碴是不实起诉。他说,明祥馨经环保局、工业局多次稽查,未曾听说整地违法,也认为合法使用,且认为该商品是合法,至于身为人头负责人,公司行政上的瑕疵,也会负起负责人应该负的责任。
他表示,炉碴再利用商品是一个产品,不是有毒废弃物,且公共工程也在使用,希望法官给予公平对待,在废清法部分判无罪。
来源:综合两岸媒体报道,本文由“郭茂辰海峡传真”公众号编辑整理。
热门跟贴